吾誰與歸 作品

第四百六十九章 還田的三個階段(第2頁)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可是興盛的時候,百姓的苦,不及天下凋零,群雄並起時苦的萬分之一,每次的改朝換代,必然伴隨著人口的急速下降,絕大部分的人不是天命之子,在王朝輪迴中,無窮無盡的人成為了枯骨,雖然每次的動盪,都會讓生產資料再次分配,看似解決了部分的兼併問題,可是代價呢?

 維持穩定,張居正從來不認為這是一個貶義詞。

 張居正從來不期望戰爭,但他也從不畏懼戰爭。

 “先生所言有理,但朕還是想還田。”朱翊鈞認可張居正的說法,他停頓了下繼續說道:“和普查丁口、否認賣身契的合法,配合起來,讓窮民苦力安頓下來。”

 “官廠團造已經在做了。”張居正堅持己見。

 “數量太少了,官廠團造的匠人數量還是太少了。”朱翊鈞和張居正一樣,極為固執。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

 這是多麼美好的政治理想,正值春秋鼎盛的陛下,雄心萬丈,張居正作為帝師,這個時候要做的是鼓勵,而不是潑冷水,張居正位極人臣,他很清楚的知道一件事,理想國照進現實,往往都是深淵。

 這是陛下當初批評儒家的,現在這句話同樣適用於陛下。

 “陛下,北宋流民遍地,廂軍440餘萬,若非金國橫掃,北宋也能勉力維持,而大明九邊二百二十萬衛軍,雖無力征伐,但守土綽綽有餘。”張居正繞了個大圈子提醒陛下,步子還是不要邁的太大。

 吳桂芳的解放奴隸宣言否認賣身契的合法性,配合普查丁口,再加上還田安置流民,在制度設計上,看起來沒問題,但張居正的反對也是基於實踐和經驗。

 有的時候,什麼都不做,也是一種智慧。

 “朕還是覺得很有必要。”朱翊鈞當然能聽明白張居正反對的態度,但徹底的土地運動,耕者有其田對大明有著舉足輕重的意義,朱翊鈞覺得很有必要。

 工業化的前提就是徹底的土地改革,這是朱翊鈞知道而張居正不知道的經驗,所以張居正還不是很清楚皇帝究竟想做什麼,蒸汽機的確是點燃一切的花火,但也會轉瞬即逝,要想讓這個火苗變成熊熊烈焰,需要更多的人一起舉起火把。

 田畝的高度兼併,帶來的是和奴隸制並無本質區別的佃戶制,佃戶幾乎等同於奴隸,而想要點燃大明的工業之火,首先要改變的就是生產關係,將佃戶從土地中釋放出來。

 也只有這麼做,佃戶們才會擺脫奴隸的身份,真正的有田有產,提高生產積極性和生產力,而農業的充足發展,才能為工業化提供足夠的物質基礎,與此同時,佃戶們擺脫自己的賣身契的約束,才會生育,才能提供充足的工業人口。

 張居正並不能理解陛下如此堅持,但是他思考了片刻搖頭說道:“陛下覺得有必要,那就做吧,臣倒是覺得可以先從松江府開始,而後由松江府到南衙,由南衙到浙江、山東,徐徐圖之,期許以十年,二十年完成還田。”

 還田的難度要比清丈高得多的多,而且還田的過程是需要實踐去探索,所以張居正的意思是:皇帝覺得有必要,那就做,他來執行,日後的罵名他可以一力承當。

 試點的地方在松江府,松江巡撫是申時行,張居正的門下,鐵桿張黨,在松江府試點,張居正並沒有推諉的想法。

 反正大明有充足的試錯冗餘,做錯了,頂多翻燒餅,當沒做過,又不是說馬上推而廣之,全國推行。

 “若是要進行,臣有上中下三策。”張居正既然贊同了陛下,那立刻選擇了諫言,在清丈的基礎上,進行還田。

 “先生之前還不同意,現在立刻就拿出了上中下三策來,這是早有準備啊!”朱翊鈞一愣,張居正妥協也就罷了,這還準備獻策,不是早有準備,朱翊鈞把門口那兩個石獅子吃下去!

 “確實早有準備。”張居正站了起來,走到了大長書桌後的博物架上,拿起了一本奏疏,遞給了馮保,馮保轉交給了陛下。

 這封奏疏的封皮已經有些氧化發黃了,清丈是張居正發起的,他總裁清丈九年時間,當然想過耕者有其田,而且不是想過,是日思夜想,但最終沒有決心推行下去,他並不想弄的天下沸反盈天。

 但現在既然陛下起這個頭,天下是你老朱家的,你老朱家都不心疼,他張居正心疼什麼!

 朱翊鈞打開奏疏,看了許久,才合上了奏疏,他把奏疏收進了袖子裡,要拿回去,好好研讀一番,馬上就是過年休沐,即便是要議論還田,也是到年後了。

 張居正肚子裡還有貨,再逼逼他,還能倒的出來。

 這就是朱翊鈞看完奏疏的第一個想法。

 張居正的奏疏有上中下三條國策,與其區分上中下,不如用進程去形容,更加確切。

 第一階段,廢奴,要徹底廢除賤籍,普查丁口就是制定黃冊的過程,在制定好黃冊後,宣佈賤籍廢除,倡、優、隸、卒、奴僕等賤籍,廢除賤籍之後,在法律地位上,則所有人一視同仁,如果做不到這一步,那一切都無從談起,只要衙門還支持賣身契,所謂的還田,就是笑話。

 士農工商為良,奴僕及倡優為賤。

 賤籍世世代代皆為賤籍,不得改業、不得冒籍,而且是不能科舉的,出身不正均不準應試。

 這也是張居正的下策,朝廷不過分干涉,只是在律法上寄予佃戶等眾平等的身份,讓看不見的大手,去調節生產資料、生產關係,這種朝廷擔負的罵名最少,同樣也是最緩慢的,只能交給時間。

 第二階段,減租,朝廷硬性規定地主索取佃戶佃租數目,不得超過土地出產的25%,若是超過就要處罰,看情況不等,最高籍家,籍家所抄地籍放領給百姓自耕。

 放領,就是朝廷公賣放領,也是減租階段的一部分,就是朝廷用白銀、船引、票證等多種手段,從地主中收買土地,而後放賣百姓,地價由購田百姓,分十年付清。

 這是張居正的中策,朝廷不白拿,不白沒,用白銀或者其他等價物去置換地主手中田畝,而後賣給百姓,而後朝廷通過加徵的方式,收回地價,完成土地流轉。

 這個中策,看起來如此的完美,但其實執行起來,一定是漏洞百出,無論是公賣放領,還是地價十年分次付清,但凡是遮奢戶和當地衙門沆瀣一氣,就會進一步成為兼併的工具。

 這就有了張居正的上策,額田。

 第三階段,額田,任何人的名下都不得擁有超過100畝的地契,否則就是會被白沒,白沒後的地契轉為官田,歸有司安置流民所用,地籍不得買賣,以裡(110戶為一里)為單位,集體公有。

 看似是上中下三策,其實三個進程,結合大明的實際情況,能做到第二階段,已經是可以高呼祖宗保佑了。

 還田很難,張居正非常清楚其中的難度,所以他洋洋灑灑寫了近萬字,而且這還是他簡單規劃,不是具體的實踐,到實踐那天,遇到的問題只會更多,張居正不清楚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做到第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