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領導的關注與思考(第2頁)
例如,警員的工作分配和考核機制就需要重新調整。原本按照部門職能制定的考核標準可能不再適用,如果鼓勵更多的交警參與刑偵工作,那麼如何在考核中體現他們的工作成果?是按照刑偵的標準還是保留交警的考核方式?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
再考慮到團隊協作方面,不同部門的警員有著不同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方式。刑偵人員更注重證據的收集和分析,擅長從細微之處尋找線索;而交警則更關注交通秩序的維護和交通規則的執行。徐麟在辦案過程中雖然展現出了能夠融合兩者的能力,但這並不代表其他警員也能輕易做到。如果大規模調整部門職能,如何確保不同部門之間的協作能夠順暢進行?
局長還想到了警員的培訓資源分配問題。如果要在全局推廣跨部門辦案的模式,就需要重新規劃培訓資源。是增加刑偵知識在交警培訓中的比重,還是對所有警員進行全面的綜合培訓?這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成本。
此外,還有部門之間的競爭關係。雖然大家都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這一共同目標,但在實際工作中,不同部門之間也存在著一定的競爭意識。徐麟的成功可能會引發一些部門之間的矛盾,比如交警部門可能會因為徐麟的刑偵成就而希望更多地參與刑偵工作,這可能會引起刑偵部門的不滿。
局長揉了揉太陽穴,他知道這個決策關係到警局的長遠發展。他不能僅僅因為徐麟一個人的表現就倉促做出決定,而是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權衡利弊。
他看著會議室裡的各位領導,說道:“我們現在面臨的情況很複雜。徐麟的事情不是簡單的個人問題,而是關係到我們警局整體的管理和發展。我們既要鼓勵警員積極提升自己的綜合能力,又要確保部門之間的穩定和協作。我想聽聽大家對於具體措施的想法,如何在發揮徐麟才能的同時,解決好這些潛在的問題?”
刑偵部門的領導沉思片刻後說:“局長,我覺得如果要讓徐麟繼續發揮他在刑偵方面的才能,我們可以考慮讓他以顧問的形式參與一些特定的案件。這樣既可以利用他的能力,又不會對我們現有的部門結構造成太大沖擊。同時,我們可以在內部組織一些跨部門的交流學習活動,讓其他警員也能學習到不同部門的工作技巧,但要明確這只是一種交流,而不是職能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