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刺荊軻 作品

第三百八十章 小官家是聖君啊!

    等張吉被帶到了開封府的偏衙上。



    他就看到了,穿著公服,高坐於府衙大廳上的蔡京。



    也看到了,他的妹妹和妹婿,都站在府衙大廳。



    “案犯張吉?!”蔡京一拍驚堂木。



    張吉魂都被嚇出來了,哆哆嗦嗦的拱手:“勳衛郎中張吉,見過明府。”



    蔡京哼了一聲,問道:“本府今收到汝妹秦張氏及其夫秦越訴狀,言汝昔年不顧亡父生前所定婚約,竟想強行毀約,命秦張氏更嫁他人!後又私吞秦張氏嫁妝,可有此事?!”



    張吉雖然已經知道,是旨意傳召他來的開封府,但正因如此,他哪裡敢承認?



    承認了,恐怕要被一擼到底。



    沒了官身,又被證明被宮裡面厭棄。



    張吉知道自己的下場——他的一切財產,甚至包括他的命,都將不再屬於他自己。



    真當這汴京城,是個溫文爾雅的地方?



    錯了!



    這個地方,只對權貴溫柔,只向權力展示它最美好的一面。



    一旦跌落,財產、生命,都是別人的盤中餐。



    想怎麼分就怎麼分。



    他只能一條道走到黑,無論如何都不能承認這個事情。



    只要不承認,就還有機會。



    只要不承認,就還有萬一的可能。



    承認了,就什麼都沒了。



    這就是張吉這一路上,所思所想的結果。



    不能說錯,只能說,礙於他的見識和接觸到的東西。



    他能在短時間內,做出決定,已經算可以了。



    多數人,怕是還沒有到衙,就已經分寸大失,甚至嚇得失禁。



    蔡京一拍驚堂木,喝道:“呔!”



    “張吉汝可知,本府是奉旨問話?”蔡京對著府衙大堂方向拱手。



    “汝若言不盡實,就是欺君大罪!”



    標準的恐嚇,但很有效。



    張吉當即就嚥了咽口水,身體開始發抖。



    對勳貴來說,每一個人都知道,千錯萬錯都可以。



    唯獨不能在忠誠上出問題。



    忠誠上出了問題,萬事皆休。



    可他轉念一想,自己早就已經不忠了——欠錢不還的行為,本身就不是忠臣能幹出來的事情。



    於是,將心一橫,道:“明府,在下豈敢欺君?”



    “所言所語,自然是一字不假!”



    於是,在大堂上的秦張氏,當即低下頭去,羞愧不安。



    其妹婿秦越則是怒目而視。



    “張吉,到了這個時候,汝還要撒謊嗎?”秦越沒有忍住,質問起來。



    張吉抬起頭,看著這個粗鄙的妹婿,啐了一口,道:“我何曾撒謊?”



    “先父在時,給小妹定的嫁妝就是三百貫!”



    “我不過遵父命而行。”



    “倒是汝,一而再,再而三的唆使我妹,誣告於我,實在可恨!”



    秦越被自己的這個大舅子的無恥都要氣炸了,恨不得撲上去,打他一頓。



    可,周圍的衙役、兵丁,都在虎視眈眈,他也只能瞪大了眼睛,看著對方。



    “呔!”蔡京拿起驚堂木一拍。



    “公堂之上,休得喧譁!”



    兩人這才齊齊拱手,謝罪了一聲。



    蔡京看著那張吉,問道:“張吉,既然汝言汝父在時,只給乃妹定下了三百貫嫁妝錢,那麼本府問汝可有憑據?”



    張吉搖頭道:“此乃先父臨終時,交代與我之言。”



    他現在是打算咬死了這個。



    只要他咬死了此事,那麼,就算開封府也要拿他無可奈何。



    因為這個事情過去很久了。



    相關人證物證,應該早早就堙滅了。



    只要開封府拿他沒辦法,他甚至可以反咬回去。



    蔡京冷笑一聲,問道:“可有人證?”



    張吉搖頭:“稟告明府:先父臨終時,只我一人在場。”



    “是嗎?”蔡京獰笑著追問。



    張吉低下頭去,拜道:“明府明鑑:先父臨終,曾握我手,命我附耳,以家中大小事務囑託,此事只我一人知曉。”



    張吉聽人說過,戶條裡,若是有遺囑,遺囑的優先級是高於戶條規定的。



    蔡京冷笑一聲,就對左右吩咐:“來呀!上相關幹照!”



    一張張契書,被官吏捧著,拿到了公堂上。



    “張吉,汝仔細看看,這諸般幹照。”蔡京揮手。



    張吉看著那些被送到他面前的文書、契書。



    既有當年,秦張氏夫婦託人寫的訴狀,也有著官府簽押的文字,更有著那些他以為早該在開封府爛掉了的他的父親當年和秦家立約的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