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五百七十章 《禁止海賊條約》
“倭國,蕞爾小邦,何故頻繁侵擾我大明海疆,擾我民生?”朱翊鈞看著織田市,問出了一個問題。
從嘉靖年間的倭患,再到萬曆十九年,豐臣秀吉明知道朝鮮是大明的藩屬國,還要攻打朝鮮,為何如此反覆挑釁大明。
大明雖然年紀大了,但不代表打不動了。
“不識王化,不認經緯,不知天朝是廣博。”織田市非常無奈的說道:“來到大明之前,臣妾也以為,大明和倭國差不多大,山東和長崎所在的九州島一樣的大。”
織田市不認為大明有多大,在倭國人眼裡,寧波才是大明的都城,在他們眼裡,東南早已經廢置多年的軍屯衛所的軍兵就是大明軍的實力,這種認知,普遍存在,在倭國所有的堪輿圖裡,大明都和倭國差不多大小。
到了大明,在四夷館,織田市第一次看到了大明繪測的天下堪輿圖,雖然四夷館影壁牆上的堪輿圖並不是最新的、也不精細,但第一次看到天下堪輿圖的時候,織田市就知道大明的堪輿圖,才是對的。
倭國是個蕞爾小邦,而不是他們認知裡和大明一樣大的國家。
這就是認知上的差距,此時的倭人真的認為大明國力也就那樣,和倭國大差不差。
“除不識王化,不認經緯,不知天朝是廣博,還因為頃年達虜猖獗於北、番戎蠢動於西、緬夷侵擾於南,未經大創;以致倭人生心,乘間竊發。”織田市無奈的說道:“兄長在談及大明時,用到了四面楚歌這個成語,說是大明北方的韃靼連年興兵,無比猖狂,而在西南則是緬賊攻打大明,似乎已經是四面楚歌危亡之相了,只要輕輕一用力,大明就亡了。”
朱翊鈞思索了片刻搖頭說道:“管中窺豹,盲人摸象而已。”
在這些番夷眼裡,大明已經土埋到脖子裡了,人已經死了,就差釘棺材釘了,爭先恐後的來給大明釘這個棺材釘,朱翊鈞終於搞清楚了倭國為何如此猖狂,因為無知。
大明就是死,也要七十年才能把血條徹底敗壞,現在大明的血條更厚了!
朱翊鈞見織田市,主要是將商議好的內容簽訂下來,織田市作為織田信長的全權代表,在《禁止海賊條約》上簽字,這份條約非常的不公平。
首先織田信長作為倭國安土幕府,要頒佈《海賊禁止令》。
禁令一共分為了三章十七條,這份海賊禁止令是大明禮部尚書萬士和草擬,這三章的主要內容包括禁止製造海寇所用海船、倭人任何船隻無堪合船引不得出海、瓜蔓連坐法。
第一章的禁止海寇所用海船,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海寇究竟用什麼船,並沒有做出明確的說明,定義上非常的靈活。定義一旦靈活,就代表著無限制的擴大化。
在這份禁止令發佈之後,所有倭國船隻都有可能被視為海寇,禁止海寇所用海船,就是禁止倭人自造船舶。
第二章則是倭人船舶管理辦法,其宗旨就是任何船隻沒有堪合船引,在海上搜檢過程中,都會被視為海寇處理,這條辦法裡還有規定了用於自衛的武器,只能侷限於刀槍劍戟,不能有火銃、火炮和弓弩等物。
第三章的瓜蔓連坐,就是各令制國會被海寇連坐,一旦發現有海賊之主的令制國,起令制國一體被瓜蔓連坐,而有曲佞包庇之所,知行之人悉數沒收抄家,並斬首以收威嚇之效。
海賊禁止令,等於大明無限的宣戰權。
讓織田信長交出倭國的海權,可不僅僅是口頭的約定,是有詳盡的規章制度,一旦倭國有人違反,大明水師就是師出有名。
海賊禁止令之外,第二份則是包含了大明關於大阪灣設立守禦千戶所的詳細規則。
守禦千戶所是大明一種很特殊的衛所,在地方上直接隸屬於都指揮司,而現在大阪灣守禦千戶所,就是類似於在倭京都地檢特搜部一樣的部門,直接隸屬於朝廷,同樣歸長崎總督府管轄,其正式名稱為:長崎行都司。
長崎行都司,設有正五品海防千戶兩名,從五品副千戶四名,正六品鎮撫使八名,下轄二十四個百戶所,二十個海防巡檢,算上雜流(能當雜流都是精兵)共計三千人,五桅過洋船兩艘,三桅馬船二十艘,戰座船五十艘,水翼帆船二十四條,鑽風船若干。
長崎行都司是超規格的編制,頗有點類似於之前未曾建省的遼東都司,李成梁和他的客兵,其實按照這個規模,已經是逼近總督府級別了,長崎總督府也就三千牙兵而已。
在海賊禁止令和長崎行都司之外,就是關於貨物禁止清單,大明海防巡檢一切禁止販售貨物,在倭國一體推行,同樣倭國所有港口,都要設立都餉館、海防巡檢用來緝私稽稅,這一條得大明親自去實現了,織田信長連大阪灣都輸給了毛利家,這都需要大明水師用武力親自去開闢了。
第四項則是織田信長以安土幕府下令,承認長崎總督府的合法性,這份合法性除了織田信長這個徵夷大將軍、關白大夫簽字之外,還要倭國的天皇用印。
第五項則是割讓堺市,堺市是倭國大阪灣現在最繁華的港口,是大阪商貿中心,整個堺市都成為大明的領地,隸屬於長崎總督府的一塊飛地,作為守禦千戶所的駐地以及在倭海防巡檢的老巢。
第六項為助軍旅之費,每年安土幕府應該提供三十萬兩白銀,作為長崎行都司的軍旅之費。
這個條約圍繞著海賊禁止令展開,所以也被稱之為《禁止海賊條約》,完全圍繞減少倭患展開。
這筆銀子是朱翊鈞為長崎行都司的軍兵們要的,海防巡檢跑去‘伺候’倭人,‘保護’倭人,受了這麼大的委屈,朱翊鈞只能用真金白銀去獎賞他們,倭國這三十萬銀的助軍旅之費是額外的收入。
海權和海關這兩個十分寬泛的範圍,在這六項面前,變得具體了起來,這也是朱翊鈞之前下章長崎總督府的細則,織田信長面對如此苛刻的條約,想要將前五項折算為七十萬兩白銀,以每年一百萬銀換取。
但大明行事極為霸道,根本不給織田信長討價還價的機會。
“你可以不籤。”朱翊鈞看著織田市說道:“你一旦簽署了,就是倭國的罪人,日後倭人,會痛斥你是個賣國賊,朕把國書送往倭國讓織田信長簽字也是一樣的。”
朱翊鈞看得出織田市非常的猶豫,這玩意兒誰籤誰挨一輩子的罵,既然是織田信長的請求,那就讓織田信長簽字就好。
想要借力大明,那可不是免費的,借力大明非常昂貴。
其實在倭國,室町幕府向成祖文皇帝俯首稱臣,在倭人看來是大賺特賺的堪合貿易,倭人甚至不願意用堪合朝貢這個帶有俯首稱臣意味的字眼,而是冠以貿易之名,將冊封的聖旨,認定為堪合條約。
這是室町幕府一貫的宣傳,這樣看起來室町幕府從大明討到了天大的好處,付出了一點點名義上的代價,所以室町幕府不是罪人。
這也是朝鮮使臣始終將倭國稱之為逆子的緣故,明明被冊封,明明在堪合朝貢中受益良多,卻始終不肯承認自己藩屬國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