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三百九十六章 俺答汗是個筐,什麼都往裡面裝(第3頁)

    紙上談兵,都比這趙世卿的發言合理的多。

    “陛下,此疏未嘗不利於國事。”張居正趕緊解釋了起來,他拿出這封奏疏,不是託庇於皇帝,讓皇帝收拾趙世卿,而是為了對塞外進行攻伐的風向轉變。

    明面上,俺答汗還是大明的順義王,大明這艘船這麼大,不是想掉頭就能掉頭的,風向要變,自然要舊事重提,張居正拿出這封奏疏來,意思就是讓這幫人掀起這股風力,而後利用這股風力。

    “先生所言極是,但這個趙世卿說的不對,國之大事,在戎在祀,戎事事關重大,豈能容此等荒謬言論胡說八道?朕讓他去應昌,就是讓他好好想清楚,若是此人在應昌能說出點有用的東西,朕可以寬宥一二。”朱翊鈞給了趙世卿一個機會,從賤儒蛻變為循吏的機會,至於他能不-->>
                                         
能抓住,就看他自己了。

    周良寅,那個說塞外之功任由軍將自陳不可信的賤儒,被朱翊鈞扔到全寧衛墾荒五年,這邊是改造好了,跟在侯於趙的身後,倒是撿了不少的功勞。

    萬士和抓到了風向,笑著說道:“太傅勿慮,風力輿論這塊交給我便是,不必拿這個做文章。”

    當初主張議和的就有張居正,現在朝廷要主戰,那張居正當初的決策就是錯的,張居正拿出這本奏疏,未嘗不是打算以自己的名譽為代價,換取大明對俺答汗政策的調整。

    萬士和的思路則是:都怪俺答汗!

    俺答汗是個筐,什麼都往裡面裝。

    一切責任扣給俺答汗就變得理所當然了起來,張居正當初沒錯,是俺答汗沒有恭順之心,明明已經封王,卻仍然不肯臣服,小動作不斷,招致天怒。

    “萬太宰思慮周全,就按著萬太宰說的辦吧。”朱翊鈞對萬士和詭辯以及鮮廉寡恥,做出了高度的讚許。

    站在俺答汗的角度,其實他已經很恭順了,大明幾次三番的敲詐,俺答汗都是捏著鼻子認了,除了戰馬不給之外,其他能給的都給了,就差把除了戰馬的一切都獻上了。

    但朱翊鈞是大明皇帝,他思考問題不站在大明的立場上,難道還站在虜王的立場上?

    張居正思考了片刻,寫好了浮票呈送御前,萬士和這種做法,其實也可以,最終的目的,都是實現大明對北虜政策的調整。

    王崇古不說話,大明政策轉向,受害最大的就是晉黨晉商,但現在晉黨晉商,但凡是懂事的早就把資產重心轉移到了開海二字上,燕興樓人人做船東的計劃,既是為開海尋求資金,也是為了實現晉商的轉型。

    “尼堪外蘭上請罪奏疏,懇請面聖以求陛下對爭貢造假之事息怒。”張居正又拿出了一本奏疏,說起了遼東之事。

    尼堪外蘭的確有罪,御下不嚴,讓努爾哈赤這種東西大過年的跑到了皇帝面前,噁心了皇帝,關外的朝貢還要繼續,尼堪外蘭決定入京來謝罪,請陛下息怒。

    朱翊鈞看向了張居正問道:“尼堪外蘭這個人如何?”

    “倒是忠貞不二,小聰明有一些,但沒什麼大本事。”張居正做出了總結,尼堪外蘭的軍事天賦不高,也不能壓制其他部族。

    “看家護院,要什麼本事,讓他入京來吧。”朱翊鈞聽聞張居正的評價,覺得沒什麼大本事,不是缺點,反而是優點。

    尼堪外蘭要是真的能在關外大殺四方,實力不斷膨脹,代表著野心的不斷增大,如果尼堪外蘭很能打,那大明才有心懷警惕。

    廷議在繼續,六部各有部議,而地方也有地方的麻煩,廷議是個冗長而鼓譟的會議,而且每天都要進行,這無疑要消耗皇帝大量的精力。

    廷議之後,朱翊鈞揉了揉眉心,站起身來,他想起了快樂的事兒!朱翊鏐還是要跟著他去北大營操閱軍馬的,畢竟皇長子剛剛出生三天,真的沒這個能力。

    吃飯、睡覺、揍朱翊鏐!

    朱翊鈞從北大營回來的時候,神清氣爽,朱翊鏐捱了揍,也不惱火,他習武的目的,自然是為了讓自己身體倍棒,能夠多享受幾年好生活。

    朱翊鏐對習武是十分認真的,涉及到了未來幾十年的幸福生活。

    朱翊鈞回到離宮之後,看著桌上的一個案子,眉頭都擰到了一起。

    順天府丞王一鶚,這真的是流年不利,又碰到了一個疑難雜案,事情並不複雜,有一樁殺人案,不知道該怎麼判。

    這西城郝氏家裡世代行醫,現在是老祖母當家,這老祖母一直有個心病,一直疑心自家長孫的孩子,不是親生骨肉,而是孫媳婦跟別人生的,因為一點都不像。

    這年頭,最常見的便是滴血認親,郝-->>
                                         
老祖母也偷偷做過,答案自然是親孩子,滴血認親不靠譜,郝老祖母這疑心一直沒有被打消。

    郝氏有個孫女,在解刳院做女醫倌,郝氏女這醫倌做的極好,從解刳院有了血型論,孫女進行了簡單嘗試後,這孫女就知道,的確不是親生骨肉,不光是血型,還有很多其他的性狀,比如舌頭打卷、手指彎曲、頭髮捲曲等等。

    但這個事兒,女醫倌一直不敢告訴老祖母,怕老祖母一時氣不過,氣撅過去了,會鬧出大亂子來,老祖母整日憂慮,女醫倌就更不敢說了。

    紙包不住火,老祖母病逝了,女醫倌終於沒了顧忌,就把這事兒告訴了兄長郝承信。

    郝承信怒火攻心,逼問之下,那婆娘只肯認錯,卻死活不肯說出姦夫何人,郝承信,就把人給打死了。

    這便是殺人案了,有道是抓姦抓雙,根據大明律:凡妻與人姦通,而於奸所親獲姦夫姦婦,登時殺死者勿論,只要抓姦抓雙抓到了,郝承信這殺人就無錯,衙門不問。

    郝承信抓姦沒能抓雙,逼問的時候,還把人給打死了,被收入了府衙,等待審判。

    女醫倌趕忙取了血,請恩師幫忙,出了份文書,證明的確不是親生骨肉。

    順天府丞王一鶚人都麻了,這郝承信是殺還是放?他拿不定主意,刑部和大理寺的意見是放,斬首示眾的案子,都要送到皇帝這邊死刑三複奏的,所以就送到了皇帝的面前。

    其問題的核心有一個就是,解刳院出具的文書,是否能夠作為證據?

    朱翊鈞琢磨了下,對著趙夢祐說道:“緹帥辛苦下,找一找孩子的親爹是誰。”

    “臣遵旨。”趙夢祐並不覺得這件事難辦,郝氏是大戶人家,規矩很多,若是真的確有姦夫存在,緹騎絕對能把人給找出來,若是緹騎都找不出來,那便是沒有。

    趙夢祐第二天就把這孩子親爹給找了出來。

    特別提醒!!!抓姦抓雙,登時殺死者勿論,是封建帝制之下的糟粕,現行法律,沒這個罪名,這是明朝的法律!當然,作者本人偶爾也感慨,封建糟粕的先進性就是了。求月票,嗷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