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二百五十章 犯賤的倭寇(第2頁)

    “她們是慣犯,專事騙婚,不應該叫娘,而應該叫嬤嬤。”

    “老公爺容稟,這二人呀,老的在燕興樓做老鴇,小的在老鴇手下做娼妓,學生有人證物證呈送,還請老公爺明鑑。”

    王夢麟此言一出,就跟炸開了鍋一樣,所有人都議論紛紛,看著那兩個女人,都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這種從良接盤俠的劇情,對於大明朝而言,衝擊力還是太大了一些。

    “你少血口噴人,哪裡來的措大,在這裡胡說八道,你才是娼妓,你全家都是娼妓!”席氏女的母親直接開始破口大罵了起來。

    “肅靜!”王一鶚一拍驚堂木,厲聲說道:“再咆哮公堂,杖責三十,傳證人證物!”

    王夢麟的證據確實很多,人證物證書證,鐵證如山。

    王一鶚愕然,這案子到這一地步,事實已經十分清楚了,王夏生就是再十惡不赦,也罪不至死了,因為娼妓是賤籍。

    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王夏生還是呆呆愣愣的,對情勢急轉而下,滿臉的迷茫,他還以為自己必死無疑了,結果對方卻是個騙取錢財。

    “拿下!”王一鶚一拍驚堂木,將所謂的席氏母女,還有狀師一起拿下了。

    “陛下,依大明律,詐欺官、私以取財物者,以盜論,這案子得繼續查辦,今天是沒有結果了,但是王夏生,今天可以回去了,若是查實了,這席氏母女,大抵是要斬首示眾的。”王崇古解釋著為何要將人一起拿下。

    按照大明律·詐偽條例判罰,這席氏母女,大概率要被斬首示眾。

    “要砍頭的嗎?”朱翊鈞眉頭一挑,這案子被揭破,自然是大快人心,但是這欺詐要斬首?

    王崇古解釋道:“嗯,弘治七年,有奸人孫騰霄,收買乞兒,以人命詐欺,犯案十二起,孝宗皇帝下旨,此獠以為貨殖,奸巧橫出,罪難輕貸。其為首者,凌遲處死;為從者,斬並梟首示眾,仍榜於天下知之。”

    “三次以上作案,就要從重,如果這狀師和這兩個女人是一夥的,這就是三人成眾,還要加重責罰。”

    “以闢以止闢,刑期於無刑。”

    如果只是這一起,也就算了,如果是兩起,騙錢頂多就是流邊,但是幹了三次,那就得死,就跟三人成眾是一樣的,量刑在人數、次數上,都有規定。

    大明會典還沒編纂到刑名,但是按照嘉靖年間的《大明律·問刑條例》去判,就是斬首示眾。

    “如此。”朱翊鈞沒有做出進一步的指示,願賭服輸,既然選擇了報官處置,王夏生可以死,騙婚的自然也可以死。

    死刑要三複奏,也就是一共要查補三次,今天就是判了王夏生死,順天府衙門也會開始查補,死刑要經過皇帝硃批的,一旦出現草菅人命,那損害的不僅僅是官員個人的名聲,還有朝廷的威信和皇帝的名譽。

    “去把王夢麟請來。”朱翊鈞讓張宏把狀師王夢麟請進來。

    “學生拜見陛下,陛下萬歲萬歲,萬萬歲。”王夢麟一進門,看到了臉上沒有鬍子的宦官,看到了王崇古,立刻就清楚了面前的人是什麼身份。

    而且,王夢麟見過馮保,王之誥離朝的時候,王夢麟見過,大臣致仕離朝,皇帝都會派人前往送行。

    “免禮,你父親最近如何?”朱翊鈞問起了王之誥的近況。

    王夢麟趕忙回答道:“承蒙天恩,家父身體無恙。”

    “嗯,那就好。”朱翊鈞站起來,看著王夢麟詢問道:“你這個案子,收了多少錢?”

    “一百文。”王夢麟趕忙說道:“臣家境尚可,做狀師只圖熟悉刑名。”

    “嗯,很好,做下去。”朱翊鈞一聽一百文,略微有些驚訝,再聽聞他的目的,不斷的點頭說道。

    大明朝廷和王之誥,當年也是和平分手,朱翊鈞也沒打算為難王之誥的兒子,畢竟相比較其他大臣致仕鬧得滿城風雨,王之誥離朝靜悄悄的就走了。

    朱翊鈞之所以叫王夢麟覲見,其實就是保護他,做狀師不當訴棍,卻要當正義之人,這會變得危險起來,皇帝宣見過,那王夢麟真的出了事,皇帝自然要詢問一個說法。

    朱翊鈞離開了順天府衙,最後判罰和王崇古判斷的差別有點大。

    “次輔留步,其實次輔擔憂的問題,不是什麼問題,孫克毅的大船快要到港了。”朱翊鈞示意所有人留步,不用送了,順便解釋了下王崇古的擔憂。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年頭,該婚嫁就婚嫁,但是男的不婚,有很多都是因為窮。

    載滿了倭女的大船到港,絕對數量上,對大明婚配的不平衡,起不到根本作用,也能起到鯰魚的作用。

    至於人口。

    大明的人口,在當下的生產力的前提下,已經實現了飽和。

    一個毫無感性只有理性的君王,看待這個婚喪的問題,其實就是當下土地人口承載的上限,想要提高上限,不僅僅是一個案子的公平和公正,而是要增加可耕種土地、增加水利設施、尋找生產肥料的方法、提高糧食作物的產量,以及最最重要的,將利益分配到窮民苦力的身上。

    這才是朱翊鈞最為關切的事兒。

    他來順天府看這個案子,並不是出於理性,只是出於感性而已,因為朱翊鈞本人也快要大婚了。

    朱翊鈞很慶幸,自己的婚姻雖然是太后包辦,但是這種噁心人的事兒,斷然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次輔,這一百文就能聘到前刑部尚書王之誥的兒子伸張正義嗎?”朱翊鈞有些好奇的問道。

    “王夢麟辦案,也是見人下菜碟,這王老漢顯然沒有那麼多的錢,這案子這麼多人看著,王夢麟打贏了這些個小官司,那些個大官司,還不是接踵而來?”王崇古十分誠懇的說道。

    “嗯,次輔所言有理,朕回了,諸位不用送了。”朱翊鈞上了大駕玉輅,回宮去了。

    這案子還要查補,而且還要搞清楚到底有多少人被著殺豬盤殺了豬。

    次日,一封塘報從松江府市舶司乘坐水翼飛船至天津衛碼頭,而後驛卒將塘報送入京師,入兵部衙門後,送到了大明皇帝的案前。

    塘報的內容只有一件事,倭患。

    浙江舟山定海道韭山、漁山等洋有倭寇逼近,被定海道副使劉翾、寧波知府周良賓等率軍兵擊退,斬首七十三名有餘,隔著一個杭州灣的大明松江鎮水師聞訊出動,聯合浙江水師,將倭寇剿滅在了東極島附近,一共擊沉倭船二十三艘,死傷不計。

    “大司馬,侯於趙當年提議的五等事功果然是很有必要,就像這次陳璘用火箭、火銃、火炮擊毀倭寇船隊,船毀人亡,這要是計首級功,怕是計不到了。”朱翊鈞拿著塘報,滿臉的笑容。

    “陛下明斷。”譚綸俯首說道。

    譚綸收到塘報後,被陛下宣見入宮,同行的還有首輔呂調陽,朱翊鈞不是沒叫王崇古前來,只是王崇古不在京師城內,而是去了永定毛呢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