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二百四十五章 言先生之過者斬,勿論



 王崇古為何不怕陛下用陰結虜人這個罪名對他殺頭?

 皇帝真的要對王崇古動手,根本不用陰結虜人的罪名,就單純的女兒嫁給楊博兒子時候,誥命是金字,就可以直接殺頭了,這是真正的僭越之罪,到底有多少罪名,全看陛下願不願意給他叩帽子了。

 首先是犯下了僭越之罪(女兒誥命金字),其次是犯下了貪瀆之罪(宣大長城鼎建),而後是犯下了貪婪之罪(晉商對外走私禁物),然後是謀逆之罪(西北藩鎮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再然後是聚斂之罪(永定官廠西山煤局),再之後是結黨之罪(晉黨核心),還有逃亡之罪(掛印而去逃跑)。

 而且他還有一個更重的罪名,那就是他上的五萬言安置流氓疏,顛覆大明江山之罪。

 安置流氓疏會改變大明的階級,一旦王崇古真的踐行了他的承諾,將會打破縉紳對窮民苦力的強人身依附,如果有一天暴怒的小民,突然發現大明最大的罪惡就是那個深居九重的皇帝呢?

 安置流氓疏,就是王崇古入閣的宣言和目標,他只要履行承諾,就要走上了和張居正一樣的路,根本沒有回頭路可言,只不過張居正是為了滿腔的抱負,而王崇古是為了活命,基於強橫的求生欲做出的決策。

 所以,他在入閣後,第一個給皇帝陛下的建議,就是殺。

 “元輔的意思呢?”朱翊鈞看向了呂調陽,張居正致仕後,次輔進位,呂調陽成為了大明的首輔,朱翊鈞自然要詢問呂調陽的意見。

 “臣無異議。”呂調陽出班俯首說道。

 呂調陽根本沒想過張居正要致仕,他是隆慶六年,高拱回家後才入的閣,乾的活就一直是元輔先生說得對,給張居正打打下手,很少提出自己的意見,他性格比較溫和,辦事很是公道,也不喜歡結黨,更沒有門下。

 張居正衝鋒陷陣,呂調陽就是做後勤的,現在讓他做百官之首,不是不能做,只能做一點點,比如和張居正一樣,大喊皇帝聖明,歌功頌德。

 大明眼下就是典型的泥塑二閣老,紙糊的六尚書。

 張居正在時,頂撞皇帝,那是責難陳善,畢竟有個張居正在前面頂著,無論是威震主上的罪名,還是勸皇帝仁恕,都是張居正擔待。

 而現在張居正不在了,一切的雷霆雨露,都要朝臣們獨自承受了。

 皇帝喊張居正是先生,這是師生,喊呂調陽和王崇古是元輔、閣老,是職務。

 萬士和思索半天,出班俯首說道:“陛下,臣曾聽聞,後主劉禪乃是餒弱優柔寡斷之徒,故此多譏諷其扶不起來的阿斗。”

 大明眼下的情況,似乎和阿斗那個時候比較像,甚至比那個時候還要惡劣一些,畢竟阿斗繼位時已經十六歲了,但是面前這位做了五年皇帝的帝王,才剛剛十五歲,那時候蜀漢是割據,現在大明是大一統,矛盾劇烈衝突又不太一樣。

 但還是能夠類比一下的。

 朱翊鈞看著萬士和,這老油條說話,真的是滴水不漏,看似什麼都說了,但是什麼都不說,等著皇帝接話,再辨別風向,反正萬士和說話從來如此,不會把話說死。

 朱翊鈞知道萬士和要講什麼,直接搖頭說道:“朕不以為如此,劉禪還是很有決斷的,朕聽聞,有個叫李邈的官員,在諸葛丞相走後,說了丞相幾句,劉禪直接以辱我相父當誅,將其坐罪下獄,第二天就直接加急給處斬了,可有此事?”

 萬士和俯首說道:“陛下讀書有成,確有其事,建興十二年,丞相去世,後主劉禪披麻帶孝為丞相哀悼,這個時候,李邈上奏說。”

 “呂祿、霍禹未必懷有異志,想要反叛國朝,漢宣帝也並不想成為殺害大臣的君主。”

 “因為大臣懼怕君王逼迫,君主畏懼大臣的功勳威望,所以君主和大臣之間才會相互猜忌,丞相獨自一人依靠精銳的軍隊,如狼虎視物,五種權力大的人物不應該守邊疆,因此我常常為國家的安危而感到擔憂。”

 “如今,諸葛亮已經去世,所以宗室得以保全,西部邊疆的戰事可以停止了,人們也因此而慶祝。”

 “後主聞之大怒,立刻將李邈坐罪,次日處斬。”

 朱翊鈞繼續問道:“那李邈有什麼功績嗎?千年以後,今日還要討論他,他一定做出了什麼了不得的功業,才被人記住。”

 萬士和再次回答道:“陛下容稟,李邈並無什麼功績,只是因為他兩次詆譭丞相才被人熟知,第一次詆譭丞相,後主大怒要殺他,丞相還在,就勸後主,不要亂殺人,要記住聖君當仁。建興十二年,丞相去世了,這李邈又詆譭丞相,沒人再勸後主了,所以李邈被次日誅殺,故此成名。”

 “原來如此,大家都要像太宰這般,好好讀書,滿朝文武,知李邈者,不多哉。”朱翊鈞對著群臣說道。

 大明因為風力輿論的影響,說什麼春秋之後無大倫,唯有記事,所以大明的讀書人並不讀史,甚至連左傳都不讀,導致他們對一些歷史人物的印象,都是戲劇、平話、評書裡的刻板印象。

 所以,朱翊鈞和萬士和這番一唱一和的奏對,賤儒是根本插不上話的,王錫爵喜歡講法三代之上,動不動就是堯舜禹之類的,朱翊鈞和萬士和也講史。

 這番奏一共有幾個意思。

 第一個意思,張居正對大明而言的意義,不亞於諸葛亮對蜀漢的意義,張居正對大明皇帝的意義,不亞於諸葛亮對後主的意義。

 諸葛亮對蜀漢的意義對後主的意義,就是那兩個字,相父。

 張居正對大明的意義對皇帝的意義,就是那三個字,明攝宗。

 這是定性。

 第二個意思,則是後主殺伐果斷殺李邈,連一貫被視為餒弱的後主劉禪,對詆譭相父之人都是忍無可忍,恨到第二天就直接把李邈給殺了,皇帝陛下還等到朝會,走完流程再殺,已經是很給臣子面子了。

 給面子走走流程,不給面子,連流程都不給走一個。

 如果這些在張居正還沒走,有失去權勢可能的時候,就開始吆五喝六之人,大明皇帝都不能殺,豈不是說大明皇帝還不如後主劉禪?

 這是理由。

 第三個意思,則是李邈的罪名是詆譭丞相而被春秋史書所銘記,那麼這些人和李邈的罪行是一樣的,都應該加急處理,之所以一直拖到現在,是因為大明皇帝要給張居正一個面子。

 這是警告。

 第四個意思,則是再次強調了張居正在朝的意義,張居正對於朝臣而言,就是緩衝帶。

 能聽懂這裡面的意思,自然不會違逆聖意,聽不懂裡面的意思,違逆了聖上意思之後,就會懂了。

 “先生臨行之前,朕和先生去了趟朝陽門,先生為新鄭公弟子張佳胤求情,張佳胤萬曆三年回鄉丁憂,萬曆六年復職,官復原職,先生說,張佳胤剛剛歸朝,上奏言事兒,並非附和攻訐,朕允了,緹帥,明日把張佳胤放出來,仍任原職就是。”朱翊鈞對著趙夢祐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