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一百七十九章 王法?陛下的意志就是大明最大的王法!(第2頁)
尤其是李福達案,在大禮儀的黨爭之中,牽連甚廣,李福達和曾光一樣的妖人,這妖人化名張寅,因為捐糧納輸成為了太原衛指揮使,本來李福達已經被坐罪論斬,因為牽連到了武定侯郭勳,而武定侯郭勳只用一句話,就讓這個案子翻案了。
武定侯郭勳說:陛下啊,我因為贊同為皇帝親生父母親上尊號而觸犯了大家,所以他們才要剝皮見骨置我於死地。
嘉靖皇帝立刻下旨開始重新審定,最終李福達被無罪釋放,官復原職還是太原指揮使。
一直到嘉靖四十五年,四川大寇蔡伯貫被捕,事情才真相大白,李福達就是張寅,張寅就是李福達,一場波及數年的冤案終於沉冤昭雪。
案子的真相究竟如何真的重要嗎?不重要。
高拱和張居正因為改革的政治立場,高度贊同當年張璁和桂萼的判定,在明穆宗實錄中,將李福達案仍然認定為誣告,將李福達和張寅二人混為一談的誣告,而非妖人案。
所以,李福達案究竟是不是冤案,在嘉靖年間不是,在隆慶初年是冤案,在隆慶四年起到萬曆年間,又不是冤案了。
李福達究竟是不是張寅,這個案子是否誣告,早已經和事實無關,在案件爆發之初,案件已經完全受到政治立場的影響。
所以王崇古不認為大明有大明律這種東西,只有皇帝的意志,就是大明最大的那一片天。
王法?陛下的意志就是大明最大的王法!
所以小皇帝說是否太過於激進,王崇古立刻調轉槍口,改變口風,以自己剛剛做司徒不瞭解刑名,大明會典仍未修纂完備為由,請皇帝直接宣旨,阿旨定案,大明的傳統藝能,刑部尚書的標準被動技能。
“大司寇,朕的意思是不說殺,也不說不殺,這案子就這麼查補,暫且糊塗著,人先扣著,天牢裡也不缺這些個口糧。”朱翊鈞看著王崇古訴說著自己的想法。
朱翊鈞看著群臣開口說道:“朕說說朕的想法。”
“兩廣地面的權豪們,大的方面還是支持朝廷平倭蕩寇的,殷部堂和凌愛卿在兩廣主持平倭蕩寇,無論用了什麼方式方法,權豪們都認捐了,包括了廣西官運鹽事,權豪也算得上配合,若是現在倭寇平定,就開始喊打喊殺,是不是有卸磨殺驢之嫌?”
“朝廷若殺,權豪心有慼慼,恐更進一步跟瑤民互通有無,更進一步導致兩廣戰事糜爛。”
朱翊鈞其實不希望權豪們完全站在朝廷的對立面,給凌雲翼更多的操作空間和餘地,一旦權豪再跟民亂沆瀣一氣,那朝廷就把人殺了人,讓凌雲翼更好做事。
這就是典型的政治手段罷了,他也是想讓凌雲翼能夠真的做成事兒。
兵部尚書譚綸聽聞,認真思慮之後問道:“陛下,若是權豪仍然和瑤民連氣相生,那連權豪一塊剿了,不就好了?”
“大司馬所言有理。”朱翊鈞一愣,沉默了片刻,認同了譚綸這個說法,他的說法非常符合踐履之實,權豪既然還要違抗明旨,直接坐罪論斬,把權豪直接一塊剿了,不就結了?
萬士和思慮再三說道:“陛下有仁心仁德,臣以為此乃大明之幸,但是公然違抗朝廷明旨,臣以為不應姑息。”
次輔呂調陽詢問道:“元輔以為呢?”
“臣以為陛下所言有理。”張居正的表態突出了一個模稜兩可。
陛下主張不殺,又贊同譚綸連權豪一道剿滅的暴論,所以張居正說陛下言之有理,但是是殺還是不殺?還是說,只要陛下說的都是對的?
尊主權是張居正變法的核心,所以他這話的意思是,只要陛下說的都是對的。
“那就殺了吧,朕遠在北衙,而兩廣在極南,任事大臣面臨如何困境,隻言片語也說不清楚,既然證據確鑿無誤,那就殺。”朱翊鈞最終下了決斷,明公們都說要殺,連最溫和的萬士和都很明確的說,不主張寬宥姑息,那就殺了就是。
一定要注意到,兩廣縉紳彈劾凌雲翼嗜殺,請求朝廷寬宥一二,而不是說凌雲翼在指鹿為馬,混淆是非黑白,凌雲翼絕不是辦得冤假錯案。
兩廣縉紳也知道電白林氏和廣州伍氏該死,只是請朝廷寬宥。
朱翊鈞做出了最後的決定,大司寇和大宗伯就不用為難了,案子順利推進到了下一步。
其實凌雲翼面臨的局面遠比朝廷想象的更加困難,若非矛盾激化到了一定地步,凌雲翼一個儒學生,也不是嗜血之輩,他若是不殺人能把事兒辦了,不願意做個老好人,你好我好大家好?正因為矛盾激化到了一定地步,凌雲翼才要向朝廷請援。
張居正認為殺不殺都行,殺可以震懾權豪,給凌雲翼更多的支持,不殺可以有更多的政治餘地,給凌雲翼在地方,更多進退的空間。
張居正主張殺,因為他不想看到兩廣和西北一樣,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凌雲翼殺權豪縉紳,就是不跟地方蛇鼠一窩的具體表現,他當國的時候,要保證大明不再出現任何一個藩鎮。
廷議終於結束了,張居正再次開始講筵,很多書陛下已經可以很順暢的讀明白了,所以教授的速度極快,陛下學的真的很好。
而朱翊鈞在講筵之後,開始詢問漕糧箱的若干問題,而後開始詢問錢法,尤其是銅錢,大明要是鑄錢賠錢,那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最後水會枯竭,樹會枯萎,這必須要問清楚的。
張居正聽完皇帝詢問,抖了抖袖子,找了一本泛黃的奏疏說道:“臣有本代呈。”
“嘉靖三十四年四月,時任戶科給事中的殷正茂,上奏開銅礦鼓鑄銅錢,以舒緩朝廷財用大虧,鑄息利厚,彼時朝廷東南平倭,西北抗虜,國朝捉襟見肘。”
“當時核准,但是戶部認為投入巨大,不如雲南就地鑄錢,結果把事情搞砸了,嘉靖四十四年,罷滇銅。”
鑄息是什麼?鑄息就是鑄幣稅,一兩銀子換1000個銅錢,而1000個銅錢的所有工本銀,在0.625兩左右,這就是鑄幣稅。
殷正茂,提倡大力開採滇銅。
“又是殷部堂的奏疏嗎?”朱翊鈞讓張宏呈送,認真的看完了殷正茂的奏疏,十分確信的說道:“殷部堂果然有濟世之才。”
殷正茂的意思是將滇銅出滇,在城陵磯、燕子磯、採石磯等地鑄錢,長江三大名磯,城陵磯在岳陽,燕子磯在南京,採石磯在馬鞍山,都是長江上的良港。
在長江沿岸鑄錢,而後散播到大明內外之地,但是這樣投入是十分巨大的,首先就要疏通航路,其次就是要長江良港開建,而且還要整頓沿途的私設關隘等事兒。
戶部圖省事,說:城陵磯五方雜聚,於此開鑄恐奸詭易興;雲南地僻事簡,即山鼓鑄為便宜。所以在雲南就地鑄錢。
殷正茂在七月上奏,非常不認同戶部的做法,認為戶部是貪小便宜吃大虧,不把滇銅運出來,錢在雲貴淤塞,而終無以為繼。
果然應驗,就地鑄錢導致滇銅無法出雲南,造成了銅錢在雲南堆積,錢在雲南形成了堰塞,而白銀卻履行貨幣職責,銀貴銅賤,最終,嘉靖四十四年停止雲南鑄錢。
武定侯郭勳說:陛下啊,我因為贊同為皇帝親生父母親上尊號而觸犯了大家,所以他們才要剝皮見骨置我於死地。
嘉靖皇帝立刻下旨開始重新審定,最終李福達被無罪釋放,官復原職還是太原指揮使。
一直到嘉靖四十五年,四川大寇蔡伯貫被捕,事情才真相大白,李福達就是張寅,張寅就是李福達,一場波及數年的冤案終於沉冤昭雪。
案子的真相究竟如何真的重要嗎?不重要。
高拱和張居正因為改革的政治立場,高度贊同當年張璁和桂萼的判定,在明穆宗實錄中,將李福達案仍然認定為誣告,將李福達和張寅二人混為一談的誣告,而非妖人案。
所以,李福達案究竟是不是冤案,在嘉靖年間不是,在隆慶初年是冤案,在隆慶四年起到萬曆年間,又不是冤案了。
李福達究竟是不是張寅,這個案子是否誣告,早已經和事實無關,在案件爆發之初,案件已經完全受到政治立場的影響。
所以王崇古不認為大明有大明律這種東西,只有皇帝的意志,就是大明最大的那一片天。
王法?陛下的意志就是大明最大的王法!
所以小皇帝說是否太過於激進,王崇古立刻調轉槍口,改變口風,以自己剛剛做司徒不瞭解刑名,大明會典仍未修纂完備為由,請皇帝直接宣旨,阿旨定案,大明的傳統藝能,刑部尚書的標準被動技能。
“大司寇,朕的意思是不說殺,也不說不殺,這案子就這麼查補,暫且糊塗著,人先扣著,天牢裡也不缺這些個口糧。”朱翊鈞看著王崇古訴說著自己的想法。
朱翊鈞看著群臣開口說道:“朕說說朕的想法。”
“兩廣地面的權豪們,大的方面還是支持朝廷平倭蕩寇的,殷部堂和凌愛卿在兩廣主持平倭蕩寇,無論用了什麼方式方法,權豪們都認捐了,包括了廣西官運鹽事,權豪也算得上配合,若是現在倭寇平定,就開始喊打喊殺,是不是有卸磨殺驢之嫌?”
“朝廷若殺,權豪心有慼慼,恐更進一步跟瑤民互通有無,更進一步導致兩廣戰事糜爛。”
朱翊鈞其實不希望權豪們完全站在朝廷的對立面,給凌雲翼更多的操作空間和餘地,一旦權豪再跟民亂沆瀣一氣,那朝廷就把人殺了人,讓凌雲翼更好做事。
這就是典型的政治手段罷了,他也是想讓凌雲翼能夠真的做成事兒。
兵部尚書譚綸聽聞,認真思慮之後問道:“陛下,若是權豪仍然和瑤民連氣相生,那連權豪一塊剿了,不就好了?”
“大司馬所言有理。”朱翊鈞一愣,沉默了片刻,認同了譚綸這個說法,他的說法非常符合踐履之實,權豪既然還要違抗明旨,直接坐罪論斬,把權豪直接一塊剿了,不就結了?
萬士和思慮再三說道:“陛下有仁心仁德,臣以為此乃大明之幸,但是公然違抗朝廷明旨,臣以為不應姑息。”
次輔呂調陽詢問道:“元輔以為呢?”
“臣以為陛下所言有理。”張居正的表態突出了一個模稜兩可。
陛下主張不殺,又贊同譚綸連權豪一道剿滅的暴論,所以張居正說陛下言之有理,但是是殺還是不殺?還是說,只要陛下說的都是對的?
尊主權是張居正變法的核心,所以他這話的意思是,只要陛下說的都是對的。
“那就殺了吧,朕遠在北衙,而兩廣在極南,任事大臣面臨如何困境,隻言片語也說不清楚,既然證據確鑿無誤,那就殺。”朱翊鈞最終下了決斷,明公們都說要殺,連最溫和的萬士和都很明確的說,不主張寬宥姑息,那就殺了就是。
一定要注意到,兩廣縉紳彈劾凌雲翼嗜殺,請求朝廷寬宥一二,而不是說凌雲翼在指鹿為馬,混淆是非黑白,凌雲翼絕不是辦得冤假錯案。
兩廣縉紳也知道電白林氏和廣州伍氏該死,只是請朝廷寬宥。
朱翊鈞做出了最後的決定,大司寇和大宗伯就不用為難了,案子順利推進到了下一步。
其實凌雲翼面臨的局面遠比朝廷想象的更加困難,若非矛盾激化到了一定地步,凌雲翼一個儒學生,也不是嗜血之輩,他若是不殺人能把事兒辦了,不願意做個老好人,你好我好大家好?正因為矛盾激化到了一定地步,凌雲翼才要向朝廷請援。
張居正認為殺不殺都行,殺可以震懾權豪,給凌雲翼更多的支持,不殺可以有更多的政治餘地,給凌雲翼在地方,更多進退的空間。
張居正主張殺,因為他不想看到兩廣和西北一樣,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凌雲翼殺權豪縉紳,就是不跟地方蛇鼠一窩的具體表現,他當國的時候,要保證大明不再出現任何一個藩鎮。
廷議終於結束了,張居正再次開始講筵,很多書陛下已經可以很順暢的讀明白了,所以教授的速度極快,陛下學的真的很好。
而朱翊鈞在講筵之後,開始詢問漕糧箱的若干問題,而後開始詢問錢法,尤其是銅錢,大明要是鑄錢賠錢,那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最後水會枯竭,樹會枯萎,這必須要問清楚的。
張居正聽完皇帝詢問,抖了抖袖子,找了一本泛黃的奏疏說道:“臣有本代呈。”
“嘉靖三十四年四月,時任戶科給事中的殷正茂,上奏開銅礦鼓鑄銅錢,以舒緩朝廷財用大虧,鑄息利厚,彼時朝廷東南平倭,西北抗虜,國朝捉襟見肘。”
“當時核准,但是戶部認為投入巨大,不如雲南就地鑄錢,結果把事情搞砸了,嘉靖四十四年,罷滇銅。”
鑄息是什麼?鑄息就是鑄幣稅,一兩銀子換1000個銅錢,而1000個銅錢的所有工本銀,在0.625兩左右,這就是鑄幣稅。
殷正茂,提倡大力開採滇銅。
“又是殷部堂的奏疏嗎?”朱翊鈞讓張宏呈送,認真的看完了殷正茂的奏疏,十分確信的說道:“殷部堂果然有濟世之才。”
殷正茂的意思是將滇銅出滇,在城陵磯、燕子磯、採石磯等地鑄錢,長江三大名磯,城陵磯在岳陽,燕子磯在南京,採石磯在馬鞍山,都是長江上的良港。
在長江沿岸鑄錢,而後散播到大明內外之地,但是這樣投入是十分巨大的,首先就要疏通航路,其次就是要長江良港開建,而且還要整頓沿途的私設關隘等事兒。
戶部圖省事,說:城陵磯五方雜聚,於此開鑄恐奸詭易興;雲南地僻事簡,即山鼓鑄為便宜。所以在雲南就地鑄錢。
殷正茂在七月上奏,非常不認同戶部的做法,認為戶部是貪小便宜吃大虧,不把滇銅運出來,錢在雲貴淤塞,而終無以為繼。
果然應驗,就地鑄錢導致滇銅無法出雲南,造成了銅錢在雲南堆積,錢在雲南形成了堰塞,而白銀卻履行貨幣職責,銀貴銅賤,最終,嘉靖四十四年停止雲南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