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六百七十一章 大明皇帝也幹了!(第2頁)

    黃河是地上河,河床高於地面,一旦潰堤,其後果不堪設想。

    同樣,綏遠方面制定了入山時令,禁止一切放火燒山的行為,綏遠人口稀薄,採伐樹木採伐不了多少,但是放火燒山那燒起來,是一個山頭又一個山頭,禁止任何火種進山,山上一把火,煤窯挖五年,而且還專門設立了巡檢司,盤查入山之人,防止出現火種。

    劉東星也前往了開封,擅長治水的他,要和凌雲翼一起,防止潰堤的事情發生。

    凌汛,是黃河春天特有的災情,就是黃河表面有冰層,春天時候,破裂成塊,冰下水帶著冰塊前進,一旦遇到了比較狹窄的地方,冰層會堆積,對黃河大堤造成毀滅性的傷害,而泥沙一定會加劇凌汛的威力。

    狹窄河道,本來上層冰塊堵,下層泥沙堵,堤壩潰堤的風險就會急劇加大。

    而黃河大堤一旦決堤,就是慘絕人寰的悲劇,一次潰堤,至少數十萬人受災,動輒十數萬人因為潰堤而亡,因為不僅僅是淹沒的災害,還有瘟疫的泛濫。

    潘季馴去綏遠,就是為了治理黃河。

    “將奏疏下章河南,凌部堂那邊有準備嗎?”朱翊鈞看完了潘季馴的奏疏,看向了馮保詢問,凌雲翼有沒有做好準備。

    馮保趕忙俯首說道:“陛下,河南有四個工兵團營,在開封到嘉峪關馳道修建之前,不會離開黃河大堤的。”

    凌雲翼的鬥爭經驗十分豐富,有人想用黃河做文章,凌雲翼真的會在死之前,把為非作歹之人,全家塞進麻袋裡扔進黃河裡沉河。

    反正凌雲翼早就沒什麼好名聲了,兩廣和山東除外。

    “那就好。”朱翊鈞這才安心了一些。

    自從北宋末年,南宋初年,杜充這個二臣賊子掘開了黃河,意圖阻擋金兵南下,黃河將整個開封都給淹了,之後黃河奪淮入海,以至於膏腴之地的淮河流域都變成了一片澤國,等到孟珙帶領南宋軍兵,和蒙古人一起攻滅金國,再次回到開封祭祀北宋皇陵的時候,整個中原都是滿目瘡痍,殘破不堪。

    昔日所有的繁華都做了土。

    這是真正的國殤,凌雲翼到了河南就在防備有人打黃河的主意,河南勢要豪右們反對新政,反對清丈、反對官廠,但也不太敢用黃河作為鬥爭的手段,水火無情,黃河真的決了堤,本地的勢要豪右也是受害者。

    凌雲翼是流官,他終究是要離開的,但留下的爛攤子,本地勢要豪右只能自食惡果。

    所以凌雲翼的工兵團營在修繕黃河大堤,這件事也是河南地面所有人的共識。

    雲南方面,對東籲的進攻進入了修整期,地面進攻雖然停止,但沿海的進攻仍在繼續,給了東籲極大的壓力,雖然東籲一再宣傳殲敵一億,優勢在我,但被打破了東籲城的莽應裡,現在說的話,已經沒人相信了,他舉步維艱,正在被手下逼宮。

    莽應裡只能答應,不答應手下真的會把他做掉送他去見父親莽應龍。

    莽應裡請求和大明和解,並且親自到大明朝貢,以期大明息怒。

    “莽應裡這個混賬小子,他不知道一個道理,他可以決定戰爭開始,但永遠無法決定戰爭以什麼樣的結局結束,他想和談就和談的嗎?雲南那些磨刀霍霍的軍爺們,可是等著掙軍功,建功立業呢,朕怎麼答應他和談?雲南地面軍兵怎麼看朕?”朱翊鈞硃批了雲南巡撫劉世曾。

    劉世曾是個文官,不喜歡打打殺殺,他是西南方面的主和派,但就是如此溫和的主和派,劉世曾對這場已經持續了三年的戰爭,就一個態度,亡其國,滅其種,絕其苗裔。

    西南從國初洪武年間,黔寧王沐英攻伐麓川,打了兩百多年,該做個了斷了,只有徹底攻滅東籲,才能解決西南反反覆覆造反的土司、宣慰司。

    雲貴川黔都有土司存在,這些土司和西南方面的宣慰司、蠻族時常聯袂,只有攻滅東籲,進行王化,西南方面才能徹底安寧,包括雲南、貴州、四川南部、湖廣西南地方的土司,才會真正的老實下來,接受改土歸流。

    劉世曾希望朝廷支持西南對東籲作戰,現在西南不需要腹地糧草支援,皇帝就出賞銀當榜一就行,剩下的,雲南地方自己就可以保證自給自足。

    申時行上了本非常有趣的奏疏。

    大明現在有一個比較困惑的問題,那就是:既然大明皇帝老是說,民為邦本,為什麼大明的軍隊不直接聽命於萬民,而是聽命於皇帝呢?

    這個問題沒人敢問皇帝,也沒人敢問戚帥,以至於當事人無法回答,申時行作為天上人的一員,也不敢問這個問題,張居正都不敢的事兒,申時行就更不敢了。

    但最近松江府有個典型的例子,讓這個問題有了結果。

    松江鎮水師一共額員十萬三千人,去年在武裝巡遊的路上,有三名水師軍兵,不幸去世。

    一個是狂風驟浪突如其來,帆面無法收起,水師軍兵為了爬上桅杆,將纏繞到一起的繩索解開,不幸落水被捲走;

    一個是因為觸礁,船艙底部漏水,軍兵冒著生命危險關閉了水密艙,把自己關到了水密艙裡;

    最後一名軍兵則是在對馬島和倭寇發生衝突時陣亡。

    這三位軍兵都上了忠勇祠,朝廷按制度給了撫卹。

    但是問題出現了,朝廷撫卹加上三位軍兵領俸祿攢下來的錢,超過了一百銀,一百銀已經是個極大的數目了,到底交給誰成為了問題。

    這三名軍兵,都有孩子,不過最大的也才七歲,最小的只有三歲。

    遺孀、叔叔、伯伯、舅舅甚至包括他們宗族的族長,都到松江鎮索要這筆遺產。

    本來按照慣例,給遺孀,立個貞節牌坊,將孩子養大,這是大明一貫以來的做法,但是在松江府這個白銀嚴重堰塞的地方,遺孀並不想立貞節牌坊,因為都還年輕二十多歲,不想守一輩子寡,也可以再嫁。

    按制,不立貞節牌坊,遺孀就可能再嫁,當真是王謙說的那樣,睡你的婆娘,打你的兒子,花你的撫卹金。

    本來按制度,應該交給叔叔伯伯,沒有叔伯就交給舅舅,沒有親朋就交給族長。

    但申時行很快就阻止了這個行為,給了遺孀,孩子頂多挨點打,給了這親屬家眷,孩子恐怕活不到成丁,繼承遺產的那一天,吃絕戶這種事不要太常見了。

    衙門可能黑掉幾頓酒席,但這宗族、親戚們大約會給孩子擺一桌酒席。

    松江鎮水師十萬三千人、京營十萬銳卒、大明兩百萬軍兵、十二萬工兵團營工兵,都在看著,一個鬧不好,可能是軍心動盪的大事。

    為此,申時行想了個辦法,大明軍鎮、地方、會同館驛三方共同簽署一份合同,凍結存款至孩子成丁,按年限付息。

    若是遺孀不肯立貞節牌坊,在孩子還未長大之前,所有孩子的花銷都要核銷,由會同館驛審計,若是不肯核銷也沒關係,孩子成丁後,如數給付,至於怎麼分配,就自己去商量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