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月猴年 作品

第2434章難以區分的善惡


不管徐晃和魏延二人究竟能不能理解斐潛的整體佈局,對於基礎建設這個方面事項能不能理解,轟轟烈烈的基礎建設的前置工程已經開始在推動了,就比如魏延押送回來的大批戰俘,並不會被簡單的殺死,也不會被毫無價值的囚禁,而是基本上都送進了勞工營。

勞工營內,大概有三類的勞動力。

一是周邊的貧苦無產者。

不僅是有失去了土地的農夫,也有周邊遊牧的牧人,這些人因為天災人禍失去了原本的生產資料,與其給其他人為奴,還不如到薪資更高的斐潛這裡來勞作。

第二類的就是戰俘。

像這一次,就補充了大量從川蜀和漢中帶出來的戰俘,和之前那些隴右隴西的羌人一起,成為廉價的勞動力,然後為大漢的基礎建設事業添磚加瓦。

在東漢年間,這些羌人氐人,是一支頗為強大的力量,翻開這些地方的地方誌,往往都成為了這些縣城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自漢恆帝開始,似乎這些地方就沒有哪一年是比較平靜的,動不動就有當地的土著爆發騷亂,乃至於叛亂,衝突非常的激烈。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漢王朝對於這些羌人和氐人的防備,成為了當地官吏的重要任務,進而變成了一味的打壓,漢人也一直沒能深入羌人和氐人的中心腹地,直至驃騎將軍斐潛的出現。

或許很多士族子弟會覺得奇怪, 同樣是地方太守,為什麼之前那些漢王朝派遣的太守和斐潛派遣的賈詡, 就會形成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其實很簡單, 一個從頭到尾只想著儘快撈錢, 然後趕快跑路的地方官吏,怎麼可能為了這個地方做出什麼貢獻, 又怎麼可能管理好這一片的地域?

這些曾經在這些土地上貪腐的官吏,正在被逐漸的抓捕,追查, 清除,付出相應的代價,不僅是他自己,還會連累到他們的家人。

罪責輕的,或許只是一時糊塗, 次數不多的, 在繳納了三倍到五倍的罰金, 以幾近於傾家蕩產重新開始他們的生活,而那些貪腐成性, 數額重大的, 就不僅僅是傾家蕩產, 亦或是自殺身亡就可以免罪了, 即便是本人死了, 其家人也要承擔連帶的責任。。

這些人員, 成為了勞工營之中另外一類的勞動力,當然也是警示,或者說這些人的存在意義並非是真的做出多少價值來彌補之前的罪責,而是提供一個告誡和震懾的效用……

這種『連帶』效用,就使得貪腐的成本一下子高昂了許多,也使得許多官吏不由得會考慮一下是否值得, 畢竟自殺都很痛苦了, 連自殺都不能解決問題,還要連累家人,甚至是族人, 那就問題大了。否則像是後世那種,專門開設的牢房, 小單間住著, 大鍋飯吃著, 前半生夜夜笙歌, 什麼沒玩過, 什麼沒吃過,然後身體三高,差點都得什麼心血管病糖尿病了,而後半生剛好可以改過來,生活規律,早睡早起,清心寡慾清粥小菜,說不得反而活得更長久,還可以參加些特別訪談特殊講座出些書什麼的。前面享受,後面享命,美啊。這是警示麼?是勵志罷?

至於那些普通的羌人和氐人,則是相對應的好了很多。倒不是這些羌人和氐人的戰俘生活條件會比那些貪腐的官吏家屬要好,而是這些羌人和氐人更能適應繁重的勞作,這些羌人氐人即便是部落頭人也往往是親身參與勞動的,並且有的還有一些技巧,比如懂一點木匠,或是知曉一些馴養牲畜的門道,而那些貪腐的官吏家屬往往除了舞文弄墨之外一竅不通。

在勞作營當中,往往是工匠單獨會被抽出來成為一個隊,負責修理製作勞動工具,而其他人則是屬於徹頭徹尾的苦力。尤其是在《貪瀆律》之下,這些貪腐的官吏家屬三代之內不得擔任任何管理性的職務,即便是勞工裡面的計工分這種不入流的職位也不能擔任,這些貪腐官吏的家屬就失去了最後的一根稻草。

尤其是當這些新上任的大漢地方官吏會看見之前那些重大貪腐官吏的家屬在服從勞役,看著那些笨拙的模樣,然後從白皙的胖子一點點變黑廋的時候,也看到了許多貪官的家屬受不了勞苦而同樣選擇自殺的下場,全家死絕的結果,使得這些新上任的官吏在心中刻下一個及其深的印跡,比在衙門內部掛人皮都管用。

真的要冒著全家死絕的風險去貪腐麼?

有時候多想一次,結果可能就不同。

在斐潛治下,當《貪瀆律》被一板一眼執行下來之後,看著這些勞工營內的第三類的勞動力,許多官吏不免心中就會掂量一下。

若是在之前,一些官吏還可以將『做官』這個技能來要挾斐潛,但是隨著越來越多,越來越細的事項被直尹院記錄下來,成為了參考的例子,就像是工廠裡面的操作規範。畢竟要培養一個工人其實並不難,而產出一個工匠才會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