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月猴年 作品

第2164章漢儒之法(第2頁)


至於會不會因此沾染惡名……

惡名也是名,不是麼?總比現在默默無名要更好。

因此現在熱鍋就依舊還是在韋端手裡,燙得他難受無比。

生命沒有高低貴賤,但是人有。

在這一次的叛亂之中,不僅有一般的百姓,也是涉及到了士族子弟。而這些士族子弟最終的命運,就很大程度上會受到韋端當下參議出來的律令所影響。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明顯不可能的了,但是如果說將受打擊面變小一些,重點是確保自己不受到其牽連,便是韋端當下最為重要的事情。

經此一事,關中士族必然元氣大傷,而韋端自己卻要親自操刀割肉離場,心中痛苦,臉上卻依舊要保持笑容……

『如今職事雜多,不宜耽擱,當速定章程,上報驃騎定奪……天有好生之德,地有厚澤之意,如今事至於此,為亂者,固然罪無可赦,亦需矜恤老幼婦孺……』韋端環視一週,『諸位以為如何?』

既然韋端自己提出來要鑑別善惡,那麼自然就需要劃出一條底線。

韋端第一條劃線,就是照顧『老幼婦孺』。

眾人不由得拿眼去瞄種劼。

種劼忍不住翻了個白眼,也沒有說話。

因為種劼知道,這個『老幼婦孺』只是一個引子而已,根本不是重點。

什麼?婦女竟然不是重點?

婦女怎麼能不是重點?

後世的女拳師,聽聞了半句話,多半立刻又會舞動起拳法來,表示這是一種歧視,婦女就是要和男子一樣,否則就不公平!這……這是要殺頭啊?啊,那沒事了……不歧視,不算是歧視……

韋端停頓了一下,也瞄了一眼種劼,見眾人都對於第一條沒有什麼意見,才開口說第二條,『民或淺於學識,然亦知仁孝,故而親親得相首匿……』

『不可!』種劼出言道。

韋端微微皺眉,但是立刻笑道:『種君有何高見?』

『不敢言高見……』種劼冷笑了兩聲,說道,『親親得相首匿,原以嘉善也,奈何心懷叵測之輩,以此為惡!隱匿兇徒,敗壞律法,橫生禍事,藐視朝綱!如此之法,於此非常之時,豈能延用之?』

便如後世各種拳師,起初原本都是善意,偏偏被惡人所用,打起拳來,虎虎生風六親不認。抓著人打拳的,抓著男女打拳的,還有抓著貓狗打拳的,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韋端笑容漸冷,『種君之意,便廢此律不成?』

種劼拱手說道:『不至言廢,乃十惡之罪,不在其中!』

『十惡?』韋端不由得喃喃重複了一聲。

『一為謀反,二為謀大逆,三為謀叛,四為惡逆,五為不道,六為大不敬,七為不孝,八為不睦,九為不義,十為內亂。』種劼記憶力不錯,一口氣念下來,便是心念通達,放下了好大一塊石頭。

十惡之罪,是從先秦開始,一直到了隋朝才算是比較確定下來,記入了法典之中。秦漢之時,還並不全,到了隋唐之後,才算是齊全。所以漢代此時,種劼此舉無疑是一個標誌性的舉動,讓一些模糊的,不確定的律法,提前得到了規範。

『親親之情,某亦憫之。然若事以錯就,更有十惡之舉,請各位自度,若是可自擔之,何苦連累家族?』種劼緩緩的說道,『俗人或是不知,驃騎乃天賜之明主也,故有忤逆之舉,而後隱匿,便是錯上加錯!某既得驃騎託付,掌議律法,便求知分明,斷善惡,傾力無負!親親之律,他罪可宥,十惡不赦!』

韋端看著種劼,心中忽然有幾分的明悟。

種劼所提出所謂的『十惡』,肯定不是種劼一個人自己所想出來的,種劼要是有這份本事,也不至於在種家老頭子死後就默默無聞了許久!

那麼當下種劼所言的出處,不就是很明顯了麼……

韋端不由得在心中嘆息了一聲,這名頭,也只有讓種劼得了。

『種君果然大才!此議中正平和,大有春秋決議之風!』韋端擺出了一副笑臉,連連點頭讚歎。如果是一般性的權柄爭奪,韋端絕對不會這麼輕易的贊同,但是現在整個局勢並不只是在參律院中,而只在參律院之外,所以這個利弊應該如何權衡,自然也就很清楚了。

種劼擺手說道:『當不得此譽。某乃一介鄉士,事中唯歷卑品,學識亦不精深,資望自是淺薄,卻得驃騎之厚,得授清貴之職,惶恐之餘,自當兢兢,報效明主是也。』

韋端聞言後便微笑道:『種君過謙了!先前之遺珠,非種君之才不顯,乃未有如驃騎之明主洞察也,今撫塵而出,自然明照。十惡之論,便足見種君才器稟賦……』



眾人連聲附議,頓時參律院之內似乎一派祥和。

『親親相護』之議,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習慣。畢竟關中這些人都相互之間或多或少都有關係,如果說真的有些人找到他們,要求他們提供庇護,若是不接受,就違背了道義,若是接受又恐受到牽連……

韋端自己也唯恐出現這方面的問題,所以特意提出來,不管眾人是反對還是同意,反正韋端都無所謂,只要能最終確定下來,便可以依此而行,無礙於自己的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