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傅寧芝走進辦公室的時候,程天銘剛給窗臺的蘭花澆完水。

 她首先看到的是一個背影。

 程天銘穿卡其色襯衫,軍綠色長褲熨燙筆挺,深棕色腰帶,從年輕的時候起,他渾身上下就有一種老派的端正。

 程天銘的身材還很年輕,但是當傅寧芝走近,才發現他後腦勺上精短的發茬裡已經混著零星的白髮了。

 程天銘聽見高跟鞋的聲音,放下噴壺,回過頭。

 傅寧芝微笑著:“還是那麼喜歡蘭花。”

 程天銘沒說話,望了一眼窗臺上的花盆。

 薄綠細長的蘭花葉尖上,一滴水珠垂著,欲墜不墜。

 他坐回黑色皮椅裡。

 秘書得過他的吩咐,沒有進來。

 傅寧芝在待客的沙發上坐下來,她沒有去坐程天銘辦公桌對面那把椅子。

 以他們之間的關係來說,那個位置對峙感太明顯了。

 程天銘點了一支菸,抽了一口,然後說:

 “程懷逸回家了。”

 傅寧芝道:“他一直是個聽話的孩子,太聽話了。”

 她在“太”字上下了重音。

 程天銘垂眸。

 傅寧芝塗著精緻口紅的唇角微微挑了挑,有苦笑的意味:“我們犯的錯,最後孩子來承擔。”

 程天銘抬起眼來看傅寧芝:

 “我以為先放棄婚姻的是你,原來我也犯了錯嗎?”

 傅寧芝短促的笑了一聲,搖搖頭:

 “我們錯在,最初就不該結婚,天銘,你應該記得的,我們是在大吵一架之後,又被和好的強烈愛意催動,衝動的去打的報告結的婚。”

 “我們當時熱烈的相愛,但其實性格並不合適。”

 這是傅寧芝對他們婚姻的總結。

 傅寧芝遇見程天銘的時候19歲。

 她是文工團裡最活潑的女孩,也是團裡唯一一個不在大院長大後來靠自己考進來的人。

 她天生一把驚為天人的好嗓子,是青州的小黃鶯。

 遇見程天銘的那天,她剛剛新燙了頭髮,穿一條翻領的紅色連衣裙去參加聯誼舞會。

 小黃鶯不僅會唱歌,舞也跳的好,是全場的焦點,一場舞會下來不知道和多少人跳舞,像一團紅色的火焰,從這頭燒到那頭。

 她把那天的大多數人都忘了,卻單單記得,在門口放風的時候,有個男人靠著牆抽菸。

 他挽起一截的軍綠色襯衫袖子下露出的是線條漂亮的麥色小臂,銀質打火機清脆一聲擦響,煙味遠遠傳過來。

 他戴眼鏡,看起來斯斯文文,氣場卻強,令人過目不忘,傅寧芝看了他半天。

 他終於抬頭和她對視,目光又移到她的方跟羊皮鞋上,只問了一句:

 “跳一舞夜不累麼?”

 腳腕確實酸的厲害,傅寧芝當時只是笑笑說:“還好。”

 然後她的朋友出來,又把她拉回了舞場,他們來不及說更多的話。

 不過一個星期之後,就有介紹人上門。

 團長的夫人打包票,要給團裡的小黃鶯介紹一個舉世無雙的青年才俊。

 傅寧芝不知道為什麼,就篤定是那個人,一定是那個人。

 那個人就是程天銘,青州人人都知道的程家小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