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庭序列 作品

第二十章 怪奇

 我嗎?

 當然,因為要換一種詮釋。畢竟,這也是顯而易見的事情,並且有一個更為顯而易見的原因。在生死的兩端中,不需要太多的描寫,只是描述就可以了,拋出一個定義,填充一些字句。

 因為,只需要「我」就足夠了。

 於是他在活潑和陰沉之間,屬於陰沉派。

 然後,在笑容與悲傷之間,他屬於漠然派。

 就連他的語氣和步伐,也是儘可能省力的,懶散的姿態。

 畢竟,人們並非往往依靠協調的興趣,或者共通的思緒成為朋友。

 而是因為許多不得不如此的理由,譬如鄰居、同學、巧合、概率、情緒,還有一時的想法,成為朋友的。

 既然如此,朋友同樣可以因為類似的理由分開,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比如說,作為朋友之間,彼此的交流……

 在並不參與實際生產的青春期中,或許就媒體內容做簡單分享和評論,會是一個相對合適的話題。

 於是,在這些話題之中,只要產生些許的碰撞和偏差,說不定就沒必要再做朋友了。

 因為朋友之間的關係,如果沒有太多的支撐,始終是脆弱的。

 況且,就算是熱衷於社交的人,也只可能維持較少人數的朋友。

 於是,作為最為簡單的社會學。

 無法依靠血緣構成更復雜之物,自然也無法獲得偉大的事業。

 於是,在演化之中,作為一種再誕的東西,想象中之共同體就應運而生。

 相似的鮮血、類似的面孔,生存在類似的環境,類似的環境又附著類似的民俗。

 蜷曲的民俗,又舒展為神話,在授權的過程之中,不依靠直接關係的共同體成為可能。

 就這一點,作為興趣團體的各種組織,不也是一種想象之中的共同體嗎?

 甚至按照時興的文化作品,就算只是在年輕時候,追隨興趣做些什麼,不都可以說成是命運共同體嗎?

 這或許也是一種潮流吧?

 但就算是潮流,其實也只是一種更為廣泛的興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