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酌文川 作品

036.太空法的時代

 《泰拉第一次接觸法案》——部分內容摘自泰拉百科全書。
  第一次接觸法案是泰拉世界早在ftl之前就已經立法制定的法律,儘管他們在法案制定完善的那個時期,還沒有一個外星文明被發現,泰拉聯盟通過決議,確定了第一次接觸法案的法律地位,作為國際法對各國均有約束力。  許多人對此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認為這項工作是一場鬧劇,在他們發現真正的外星文明之前,一切對外星文明的推定與幻想都是鏡花水月,在這個基礎上設置的接觸法案也不可能有什麼合理性。  事實上,這個法案在後啟示錄五十年裡確實都處於無意義的狀態,由於泰拉世界並無力支持大規模的外星探索,ftl技術也沒有關鍵性突破,更不可能跟外星文明建立有價值的溝通外交。不過它作為一個重要的起點,在未來很長時間裡主導了泰拉的宇宙外交法則。  法案第一條守則上規定,泰拉的第一次接觸姿態必須是友好的——這種友好的前提是對方沒有表露出攻擊性行為,攻擊性行為指的是外星飛船(或無法辨明的宇宙飛行個體)沒有主動發起攻擊以及任何傷害泰拉飛行器受損的行為,那麼對應的泰拉飛船也對應要保持友好,禁止實施任何人類概念中的攻擊性活動,違反友好原則攻擊外星文明飛船,將被判處反人類罪,處以15-250年的監禁或無期徒刑。這也被稱為“初態友好”法則。  法案註明了實施第一次接觸的泰拉飛行器可以無視初態友好法則,被允許執行攻擊的情況:  1.外星飛行物有任何疑似危險的跡象,此處指的是在經過進一步接觸探查後,用溝通發現有可能會對其他人類造成傷害,往往是思想上的表露,繼續與它接觸極大概率會危害泰拉文明,第一次接觸者應開火消滅威脅,並終止接觸。  2.外星飛行物善於偽裝,通過某種方式,第一次接觸的泰拉飛行器通過其他方式發現此外星文明的危險性(通常是無法繼續溝通且擁有反人類世界的某種特質)足以證明其無法與文明世界相融,可以迅速終止接觸並消滅威脅。  3.外星飛行物受控於第三方文明,且在第一次接觸完成後,證明第三方文明對泰拉世界並不安全,那麼初態友好法則自動廢止,授予第一次接觸者無限制開火併確保安全的權限。  4.外星飛行器有某種特殊的性質,有可能會危害第一次接觸者,在這種情況下需全速脫離,若無法擺脫便自動授予開火的權限,人類的生命權在本法案中永遠優於外星生命,但是這種攻擊僅限於一次,在隨後的接觸裡需要制定新的方案。  5.第一次接觸的飛行器暴露,被某種外星力量控制,自動視為威脅行為,初態友好法則終止。  6.在通過語言學翻譯以及其他科學手段均無法溝通的情況下,視對方科技水平決定,如果讓第一次接觸者感到威脅,那麼這種情況下開火併不觸犯初態友好法則,但對於毫無威脅的低光速文明且無法溝通的除外。  7.雙方價值觀差距過大,這種差距幾乎一定會導致雙方在未來爆發戰爭(如對方的價值觀是滅絕宇宙中所有異種,亦或者兩足人猿)此時初態友好法則終止。  “初態友好法則”是一個備受爭論的法案,它要求泰拉世界用友好的態度對待第一次接觸,在對方做出敵意行為或探明對方有巨大威脅之前不允許採取敵意行動。  確立這個法則的目標是最大程度上尋求宇宙中的盟友,如果對方也是一個類人知性文明,有相似的價值觀道德觀。初態友好法則就很可能建立一個良好的印象,這種初印象會給兩個世界的後續接觸帶來正面作用,並建立一個個友好的宇宙同盟。  除此之外,配合初態友好法則的是“隱蔽法則”,這個法則是指第一次接觸者應當隱藏泰拉世界的位置,在探明對方是同樣友好的外星文明前,所有外交都只能侷限於第一次接觸者乘坐的飛船及其它側面信息。甚至第一次接觸者應當以隨機應變的姿態進行偽裝,從“善於欺騙”的角度下獲取對方情報,以確定對方是否符合初態友好法則的內容。  李澄把這個法則形容為輕盈而友好的敲門,正如原始人類的外交一樣,只有保持友好的初始姿態才能打開外星文明的那把鎖,宇宙外交十分脆弱,第一次接觸也是如此。要是一上來的態度就是直接砸門,那裡面的主人大概率會衝出來打你一頓。  批評和讚揚的聲音一同湧來。  在西陸有一個六萬人組成的“群星摯愛”的支持組織,他們認為這種外交原則可以避免許多未來的戰爭,為此特地拍攝了一系列泰拉世界與外星文明攜手共渡災難的影片以支持這種精神。他們還製作了許多設想中超光速飛船的紙模型,把各種稀奇古怪的外星飛船模型放在它們附近,這些外星人的形象大多都是無害的。  結果這個組織的鬧劇最後慘淡收場,在一次集會上,支持外星人合作的活動最後演變成了某種反人類傾向的活動,他們開始反對一切以人類為中心標準的概念,反而誕生了一種奇怪的外星崇拜,崇拜還沒有實質模樣的外星人。  一個黎博利男人在群星摯愛的集會上甚至喊出了:“人類都是邪惡的戰爭狂!推翻政府!”然後被旁邊的軍警聽到了,這件事情頓時引發了市長及安全機構的注意,在之後的幾個月裡,警察和司法部門下場,將這些散播謠言和反人類言論的傢伙全都逮進了亨德斯通監獄,然後幾萬人規模的群星摯愛運動一鬨而散,那些之前還宣稱要保護“外星泰拉和平”的支持者消失的無影無蹤,沒有一個出頭的。  而在中陸和東陸,這種思想沒有大受歡迎,大多數人對這種主動友好姿態呈懷疑態度,一位萊塔尼亞社會科學教授分析了初態友好法條的逐項細節,然後說:“我們就像是9世紀初的高盧帝國,自以為其他國家都像我們一樣高尚友好,我們先把一邊臉伸過去,挨抽了再把臉伸向另一邊,結果又挨抽了,直到被抽成自閉。”  “這就是初態友好。”  反對的觀點主要是認為,宇宙中存在能溝通且對人類保持友好態度的文明數量很可能過於稀少,儘管初態法案對此做了一定甄別,但是反對者依然不覺得讓第一次接觸者受到法律限制是一個好主意,他們應該“更自由”,自由的決定如何對待外星人,而不是還要受到人類世界的法律限制。  這又把法律學界拉入了戰場,一名希之翼國律法大學教授對這種說法反駁道:“群星不是法外之地!第一次接觸者應該從全人類的角度考慮問題!”  這個時候就有人嘲諷:“好啊,群星都已經不是法外之地了,下一次隔壁的三體阿爾法星都要認識領袖了。”  最後,初態友好法則沒有太大更改,在1728名法律學者以及其他社會科學家,天文學家的幫助下,這種法則在整個後啟示錄時代先後三次修訂,添加了一些特定的時間和距離參數,以輔助更加細節的內容。但是這部法律還是漏洞重重,以至於執法根本不可能。  有一名司法學界的審判者在伊比利亞已經從事司法工作30年了,他之前是伊比利亞審判庭的一員,他就如此評判:“我們根本不可能執法,即便一個人真的違反了初態友好法則,上來就去扇一個外星人的巴掌也是如此。”  “因為我們沒辦法判定什麼是對外星人不友好的行為,這個船員可以解釋說他遇到的外星人就是喜歡被人類用手打巴掌,是一個越打越爽的受虐狂。他做的攻擊行為都是友好行為,難道司法界還能去詢問一下那個外星文明,這個船員的行為是否讓你感到友好舒適,做個事後調研問卷麼?”  “與之相對的,如果跟可溝通文明的宇宙戰爭爆發,我們也無從證明第一次接觸時的人類所暴露的惡意導致了這個結果,這更沒法作為量刑的證據了。”  第一次接觸法案是泰拉世界首個太空法,它除了初態友好法則之外,還規定了後續的兩種態度,針對敵意和友好文明的不同應對方法,前提條件是完成第一次接觸。如果連第一次接觸都無法完成,那泰拉世界認為這並不算是人類語義下的文明,應該考慮賜予人道毀滅或者動物園收養。  總之,後啟示錄時代有很多這樣混亂又稀奇的太空法案,這是因為泰拉世界受到宇宙文明的衝擊所影響,普林蜂群和琉翼蜂群的消息讓人們震驚又感到沒有安全感,只能用這樣有點可笑的方式制定人類自己的宇宙法則。  以第一次接觸法案及其附則為標誌,泰拉世界漫長的太空立法時期開始了,在沒有飛上宇宙的時候,人們的想象力已經抵達群星。  大多數人只把它當個笑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