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結婚要求(第3頁)
方鴻斌在這一條上,沒辦法讓步,他道,“其他的條件都好說,這一條我不能答應。
珊珊就該有自己的人生,她同我結婚,我自己有錢,花不到她的錢,但是她的錢,不應該還要上交給您。
而且您和爸也有正式的工作,你們也花不到這麼多錢。
若是說這個錢,您要攢起來,給誰花,那又另說。
這一條,我不能答應。”
林母沒想到,方鴻斌竟然這樣的強勢,其實每個月一半的工資,才40塊,一年才四百。
著根本都不算什麼大錢。
五千塊同摩托車,都說了,方鴻斌沒在這兩條上提意見,卻說了這個工資的事。
他到底會不會算賬的?
林珊珊見兩邊開始談的不愉快了,趕緊出來說道,“媽,您看提這麼多條件,您也不事先同我說一聲。
你也好問問我的意見的啊。”
林母不吭聲了,林父道,“沒同你說,不就是怕你不答應嘛。你們戀愛談了這麼久,說不定早就生米煮成了熟飯。
不是怕你胳膊肘往外拐嘛。
但哪家嫁女兒,不都是要收點彩禮的?”
林母聽到這樣說,便是也應聲道,“就是啊。鴻斌,你回去也同父母商量商量。
我提的這個條件呢,不算過分的。”
林國棟也道,“就是,姐夫,這不算多,以後我娶媳婦,也得給別人家錢。”
方鴻斌不想把話說絕,說白了他更在乎林珊珊的態度,
但是現在人多,他也不好多問,畢竟還得給林珊珊面子,
他道,“叔叔阿姨,你們的意見我都知道了,這事太大,我也做不得主,我回去同我爸媽都商量下。
你們還有別的什麼要求嗎?”
林母道,“別的要求就沒有了。就是一條,你們雖然先結婚,但是你們孩子我可沒時間給你們帶啊,我還要上班,而且以後國棟也要結婚的,你們生的孩子,以後就歸奶奶帶,我們這邊也是國棟的孩子,以後也歸奶奶帶。”
方鴻斌沒想到家裡還計較得這麼清楚,不來就不來,反正以後少接觸,也能避免麻煩。
“那行,珊珊結婚,你們彩禮要了,陪嫁點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