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兩覺 作品

第一章 路遇附骨蛆(第2頁)

    這之後,魏公公和趙總旗一路護送烲龍璧回到京城,結果也確實如他們所預料的,早已淡忘此事的朱杝,在聽完兩人的彙報後,還真為雙諧的“高風亮節”感動了那麼一小會兒,並在這股情緒下大加賞賜了魏趙二人,也算是皆大歡喜,當然那就不是咱要細說的事了。

    咱還說回孫亦諧和黃東來這邊,告別了魏公公和趙總旗的第二天一早,他倆就拉著老胡出門,開始到處閒逛。

    這“老胡”呢,自然就是那胡聞知了,因為在船上已經跟雙諧混熟絡了,後者對他的稱呼也就變了。

    昨日,跟隨雙諧一同回到大朙的他,因為旅途勞頓、加上身無分文,所以剛下船這一天一夜,他都待在客店房間裡,門都沒怎麼出,而雙諧也因為在跟魏趙商量事情,無暇顧他。

    不過今天不一樣了,孫黃二人眼下已是無事一身輕,那便是街溜子本性發作,高低得帶著老胡出去開開眼界啊。

    而時隔二十年才重回故土的胡聞知,確實也是需要有嚮導帶帶他,不然很多生活上的細節和習慣他都有點不適應了。

    “怎麼樣?老胡,還有什麼想去的地方嗎?隨便提,錢不叫事兒啊。”

    這天中午,三人剛從當地一家不錯的飯館裡走出來,還在剔著牙呢,孫亦諧就已經在問胡聞知下一家去哪兒了。

    “害,哪兒都想去,都見過,又都新鮮,呵呵……”緊隨其後的胡聞知,那臉上盡是喜悅。

    作為一個智略城府都已磨練得不俗的人,其實他很多年都沒露出這神情了;事實上,昨晚在客店房間裡一個人吃晚飯時,僅僅是因為久違地吃到了中原的飯菜,他還偷偷抹了幾滴眼淚。

    此刻誰又能知道,他這句簡簡單單的“都見過,又都新鮮”背後,是整整二十年的漂泊所留下的遺憾和唏噓。

    “那要不去集市走一圈?買點穿的用的。”很快,黃東來便建議道,“聽說本地的織業在全國也是排的上號兒的,我們這幾個月跑下來,置換的衣服都快爛完了,正好一起去整幾件唄?”

    他這主意靠譜,三人說走就走,不多時,他們已行到了集市的正街口。

    三人還沒進去呢,便見得不遠處人頭攢動、議論紛紛。

    這熱鬧,能不去看看嗎?

    三人擠到人群靠前處,結果發現,原來是牆上有新貼的告示,或者說……通緝令。

    “本縣近現一盜匪,作案十餘起,侵商擾民,甚是猖狂,據查此賊身形瘦短,常著夜行衣行事,輕功不俗,且每次作案後皆會在現場留下‘我乃曹樂’四字,今本縣懸賞緝拿之,如有線索者,當速至衙門通報,若後能憑線索緝拿此賊,或有人可直接活捉此賊,本縣當有重賞。”

    由於當時的社會識字率不高,所以每每到這種官府貼告示的時候,都會有那熱心的識字之人在那兒念給圍觀的老百姓們聽,這次也不例外。

    而看熱鬧的百姓們聽罷,也都會當場就七嘴八舌地開始議論。

    孫、黃、胡三人在旁稍微聽一下就聽出來了,這個“曹樂”似乎是個義賊,就是劫富濟貧那種,當然這情況也沒讓他們覺得多意外,因為一般都是這種義賊才喜歡在現場留點簽名啊、信物啊之類的來標明自己的身份。>
                                         
r>
    又聽了一會兒,他們便得知,原來這曹樂已經在本地活動了將近兩個月,其作案目標呢,要麼是那種愛欺負人的市井惡霸,要麼就是那為富不仁或者做黑心買賣的商戶,且他也不會把人家家給搬空、偷的金額只是小施懲戒的程度,偷完之後他還會悄悄把銀子散給那些窮苦的百姓們,所以之前那麼長的時間他都沒被通緝,甚至在民間得到很多擁躉。

    然,就在昨天,這個曹樂竟然偷到縣太爺的頭上了,只因縣太爺在前不久的一件民事糾紛案上收了賄賂,判了個不公正的結果。

    那這縣太爺還能忍嗎?

    金錢的損失倒也罷了,其實對縣太爺來說,曹樂偷走的那點錢沒多少,但問題是……老百姓全都知道,你曹樂的作案目標都是幹了壞事的人吶,你這麼一搞,不是多重意義上在打本縣的臉嗎?

    所以今兒這位縣令就算是自掏腰包,也要出這張告示,通緝這個“曹樂”。

    “呵……有點兒意思,不過我估計這人他們抓不著。”黃東來聽了一會兒後,便開口銳評道,“既然這告示上對他的外貌有一定的描述,還能說出他‘輕功不俗’來,那就說明之前肯定有某些本地的捕快或是某些富戶的護院曾嘗試過抓他,只是最後追不上、或阻不住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