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門老軍 作品

第152章 控股孵化器公司的方案(第3頁)

 蕭問劍說:“不對,商務中心的50畝,應該43%、35%、16%、6%算錢給四個單位,康復醫院的50畝和孵化園的300畝也應該一樣。”

 趙非說:“我們可以做幾個方案,賀博士的算第一個方案,蕭董修正的算第二個方案。”

 趙非詳細介紹:“我和管博士溝通了一下,夏書記的意見有幾點,第一開放式公園的土地,卓越和兩個村子,也應該按比例分攤。第二,孵化器公司要裝入三百畝地。第三,除了雲星的一千萬土地轉讓費,鎮裡今年還需要一千五百萬土地轉讓費。第四,蕭董答應給兩個村的分紅和孵化園公司的控股,要我們相辦法自己解決。”

 蕭問劍搖頭:“如果公園也攤給兩個村,再把300畝的農業用地給兩個村,兩個肯定不幹,能不能想辦法把公園分攤給兩個村的比例,降低一點。”

 李小芳肯定地說:“我是律師,我查過了,也問過,真沒有這個規定。”

 蕭問劍想了想說:“那算了吧,就把這兩個方案細化,再和兩個村、夏書記溝通。”

 汪福說:“蕭董,賀博士你們搞得太複雜,我都有點聽不懂,兩個村支書更不可能聽懂,我建議搞簡單一點,目前有四塊地:第一塊三百畝農業用地,這個租金收入直接按16:6分給兩個村,大家能夠理解,我估計鎮上也看不上這點小錢,沒有問題。第二塊地是商務中心的五十畝地,第三塊是雲星的五十畝地,第四塊是孵化園的三百畝地,我們四家按43:35:16:6直接分這四百畝地,不就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