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慄山 作品
第234章 判了,同意所有訴求(第3頁)
“四:判決47名營銷號主體人三年有期徒刑,立即執行。”
“......”
“庭審結束,閉庭!”
法槌一敲。
汙衊誹謗案算是告一段落。
主審官和書記員已經起身離開。
留下被告席上早已經完全傻眼了的47個人。
???
!!!
他們僵硬的扭著脖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何律師,剛才法官念得......是什麼東西?”
尤其是李波,根本不敢相信剛才聽到的判決是真的。“還能是什麼東西?”
被稱為何律師的面無表情:“當然是判決書啊!”
“判,判三年?罰款57萬?憑什麼啊?”
“我們不過是罵了幾句人而已,犯什麼法了?”
李波瞪著律師,氣急敗壞:“你不是我們的律師嗎?收了我們的錢,為什麼不給我們辯護,不跟法官講清楚?!”
“我講清楚?我怎麼講清楚!”
“你們一個二個的,不是本事的不行嗎?”
“那是生怕自己判的不夠重,罰的不夠多,又是把人家罵住院,又是鬥毆,又是襲警,在法庭上也是從頭罵到尾。”
“刀子都硬塞人家手上,攔都攔不住,你告訴我還怎麼辯護?!”
何律師將面前的文件一裝,拎起包就走。
他從業也算有些年頭了。
可以說今天是他最被動,最無語的一場官司。
這麼上趕著給原告送把柄送刀的,他還真是頭一回見。
這都是一幫子什麼玩意兒啊。
簡直是他從業生涯中的黑點。
以後這種亂七八糟的案子,他肯定再也不接了。
誰逼他都沒用,多少錢都不能接!
“......”
47個營銷號看著律師大踏步離去的背影,面面相覷。
剛才律師說什麼來著?
他們今天被判,是因為把陸野罵進了醫院,鬥毆,打警察?
但把陸野罵進醫院,帶頭打架和打警察的,不是李波嗎?
要判,也應該狠狠的判李波啊!
憑什麼他們要跟著一起吃瓜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