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慄山 作品
第234章 判了,同意所有訴求(第2頁)
“大概是事先得到消息了,覺得背後的背景能罩住他們。”
鄭姓主審官紳士的拉開椅子,先讓汪姓主審官坐下,這才又道:“所以,就有恃無恐唄。”
“切!”
“都到這地步了,還看不清形勢?還指望背後的關係能撈起他們?”
“他們這是平時捏造謠言把腦子給捏壞了嗎?”
汪姓主審官都差點氣笑了。
“好了,好了,那些都不該是我們關心的。”
“我們今天,就是要嚴格執行上面的意思,秉公判案。”
吳姓主審官給每人都倒了杯水,也跟著坐下:“依照法規,給他們下點狠料,也叫這些無法無天的營銷號們知道知道,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沒錯,我早就看這些烏煙瘴氣的營銷號不順眼了。”
“偏偏那些藝人,又都是慫包。”
“這回,他們終於是踢到鐵板了。”
鄭姓主審官笑道:“這陸野也算是吃螃蟹的第一人,我們可不能叫他和上面失望了。”
“沒錯沒錯,來來來,我們來研究一下他的訴訟請求。”
汪姓主審官好不容易安撫好肚子裡的小寶寶,立刻投入到討論之中。
半個小時後。
三位主審官重新回到主審席上。
“繼續開庭。”
坐在中間的鄭姓主審官一敲法槌,整個庭審大廳內再次安靜了下來。
“......陸野起訴47個營銷號主體辱罵誹謗案,認定被告長時間對原告無理由辱罵、造謠和誹謗,並以散佈不實言論獲利。
在法院期間,被告聚眾鬥毆,襲警,多次咆哮擾亂法庭秩序,毫無悔過之意。
現本案已終結審理,判決如下:”
“一:停止辱罵、汙衊和造謠,並刪除過往所有不實言論,並全網視頻道歉90天。”
“二:立刻封禁並註銷與被告人相關的47個營銷賬號,並依法沒收所有非法盈利所得。”
“三:被告人向陸野賠償精神損失費、誤工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共計609萬元。其中,李波賠償共計57萬元,其餘沒人賠償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