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議事十二則(第2頁)
聖人又能如何?依然逃不過生老病死。
喬氏是朝庭誥命,晚年還算幸福。那些退隱之後,無權無勢的官員,晚景大多淒涼。
不僅是官員,就是在坐的開明紳士,包括普通市民,這段日子或多或少都因為喬氏的案子而觸動。儒家綁架子女固然不對,但老人需要生活也是現實。
有了這層保障,對於大多數人至少有個心理安慰。
特別是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農民,他們最怕的還是生病。所以喬銀提出的保險產業,首先沒有投入到航海上,議會反而先通過了投入在贍民堂試行。
“那敢問喬大人,如果養老保險試行順利,以後子女是否就不用贍養老人了呢?正如喬大人您,為了所謂的航海事業,就將母親冷落在家,您是否要為自己母親的去世負一定的責任呢?”
就在這時,一個尖銳的問題終於被人提了起來。
喬銀放眼看去,這位紳士正是前些年被革去舉人功名的吳英。這個人早年反對土地整改,如今又混成了議會代表,不時的冒出來唱反調。
源州形式一片大好,但不表示思想完全一致。
這個問題,非常之尖銳,尖銳到不好回答。因為怎麼回答,你都是錯的。
好在源州的議會之上,這種討論是不被允許的。
當!
主席臺邊,那位主持議會的中年人敲響了一面鑼,刺耳的聲音很快讓會場安靜下來。
隨後,他用手上的鑼錘指向了吳英!
“大會議事規則:不得人身攻擊,不得質疑他人的動機,習慣或偏好,辯論應就事論事
!如果喬大人違法,請您去衙門起訴,因為這裡是立法機關,不是執法機關!”
“吳英代表,違規一次,處藍牌警告!”
說著,旁邊的衙吏揚起手中的一張藍色牌子亮了一下,然後在一個小本子上記錄下來。
坐在旁邊的肅慈,原本正想辦法怎麼應對,卻沒想到議會竟然還有這樣的規則!
喬銀低聲笑道:“議會討論的都是很複雜的內容,關係到立法,自然有相應的規則確保會議正常進行!凡是違規的人,兩次警告,第三次請離會場。”
“好!”
肅慈見那個吳英一臉憤悶,卻又無可奈何的樣子,心中頓時一陣爽快。
這時,他也注意到桌子下方的隔子裡,放著一本小冊子;翻開來看,赫然就是“議事十二則”。
原來,各官員和代表們發言,都是有規則限制的。
發言首先要有動議性,杜絕了歌頌讚美之類的無效廢話;然後是一事一議,避免了爭論跑題,另外還規定了每個人的發言時效,不允許被打斷的保護,林林總總,這才確保了議會能一度討論下來。
主席臺上那個嗓門巨大的中年男子,正是本屆議會的主持人,洋務衙門的知艦方皓。
這十二條議事規則,並非產生於議會,而是從數十年前第一次海上譁變就開始起草的。
因為航海不同於陸地,一個弱小的人在陸地上發不出聲音,或許到死都沒人注意。但在航海的過程中,任何一個人的死亡都可能誘發滅頂之災。
為了團隊的情緒穩定,讓每個人都能表達自己的需求,起碼在形式上做到表達,各層級的海員才會彼此妥協,最後達成了一種表面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