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7章(第2頁)

 別說土地了,就是妻兒和自己的性命也都可以成為交易的籌碼。 

 於是地主和士紳們便輕而易舉,且合理合法的完成了土地兼併。 

 而那些失去土地的自耕農只能給地主和士紳當佃戶,或者依附地主士紳,成為奴僕。 

 佃戶辛辛苦苦種了一年地,收入的五成要交給地主。 

 收入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十要交田賦。 

 (明代不同地方田賦稅率不同,以杭州府為例,田賦稅率最高為百分之十,最低的地方稅率僅為百分之三。) 

 這還沒完。 

 剩下的錢既要養家餬口,還要交名目繁多的徭役。 

 當時糧食畝產本就不高,剩下的存糧勉強養活一家人。 

 一旦遇到災情糧食減產,佃戶為了活命只能向地主借糧度日。 

 由於天災不斷,導致佃戶的負債越來越多。 

 矛盾也越積越深。 

 於是農民起義爆發了。 

 為了平息暴亂。 

 崇禎一方面派兵圍剿,一方面通過免除賦稅和徭役緩解矛盾。 

 緊接著大力推廣抗旱抗旱的農作物,同時在地方組建監察官員的機構。 

 在這些因素外加旱災緩解的情況下,起義的農民越來越少。 

 可是崇禎知道。 

 矛盾只是被暫時緩解,並未得到解決。 

 矛盾的根源是什麼? 

 土地兼併? 

 非也! 

 這只是表象。 

 真正的根源是財富的壟斷,也可以理解為生產資料的壟斷。 

 不同時期,財富的載體不同。 

 在古代,這個載體是土地。 

 為什麼封建王朝很難超過三百年? 

 三百年不是封建王朝的極限,而是土地兼併的極限。 

 王朝末期的社會,絕大多數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裡。 

 下面的百姓除了三間破草房和幾件破衣服外,一無所有。 

 不 

 他們還擁有一輩子都還不完的債務。 

 若想解決矛盾的根源,就需要幫百姓免除債務,同時重新分配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