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楚 作品

第 21 章 玉蘭花樹(第3頁)

 “這個是德語,sternstunde,你們看過《人類群星閃耀時》嗎?序言裡茨威格把人類歷史上那些戲劇性的、具有重大轉折意義的時刻叫做sternstunden,群星閃耀的瞬間。或者換一種翻譯……”

 他說著,目光落在南乙的身上。那雙總是笑著的眼睛裹著一絲狡黠。

 無端的勝負心開始作祟,秦一隅隱去了那段只有自己知曉的閃電般的相逢,彷彿在玩轉瓶子的遊戲,將瓶口調轉,對準了南乙,想看看他到底會是什麼反應。

 沒有人知道,我紋下這行字,是因為你。

 但我想讓其他人知道,你起這個樂隊名,是因為我。

 “恆星時刻。”

 但事情的發展根本不是他想象中那樣。

 嚴霽竟然是這其中唯一為此感到驚訝的人,但由於他個性本來就溫吞,因此連驚訝都顯得過於波瀾不驚。

 “原來我們的樂隊名是這麼來的啊。”

 非常尋常的一個反應。

 這讓秦一隅的成就感大大降低。

 遲之陽聳聳肩,道:“當時我看到小乙填表的時候就猜到了。”

 用偶像脖子上的紋身命名自己的樂隊——明明是隻有死忠粉才會做出的致敬——可決定這麼幹的人卻酷得離譜,沒有一絲羞赧,也沒有慌張。

 他取下眼鏡,抬起手,修長的手指穿過黑色髮絲,攏起一半的頭髮,紮了一個半馬尾,開口時,語氣也很平常。

 “一時想不到特別合適的,德語單詞容易拼錯,這四個字剛剛好。”

 也太淡定了。

 越是這樣,秦一隅越是感興趣。

 這人明明一副冷心冷情的樣子,又是哪裡來的非他不可的熱情。不,這不是熱情,南乙跟著倆字兒壓根不沾邊。

 這是執念啊。

 他終於找到一個勉強合適的詞彙,卻又不得而知其動力和原因。太好奇了,好奇到光是和這個人待在一塊,光是這麼一動不動盯著他,都覺得好有趣。

 於是,在兩人回到臥室獨處的第十二分鐘,南乙終於忍受不了這種長時間的注視,無法繼續假裝視而不見,他將衣櫃門合上,轉身靠在門上看向秦一隅。

 “你是有什麼話想說嗎?”

 話?秦一隅皺了皺眉。

 他有一肚子話,但一時間找不出任何一個,就像正好端端拋著一大堆球的小丑,猛地被打斷,一個球沒抓住,懵在原地。

 南乙稍稍歪了一下頭,好像在問他,到底是想幹什麼。

 “對了。”總算想到一個。

 秦一隅開口之前,四處排查了一遍,確認臥室裡的確沒有任何攝像頭,才開口:“那些上門討債的混混,是你找人幫我教訓的?”

 對於機位的分佈,南乙早就找工作人員確認過,臥室裡的確沒有。

 他的表情沒怎麼變化,非常乾脆地承認了,“是,我做的。”

 “你哪兒認識的那些人?”秦一隅雙臂環胸,靠在牆壁上,“別告訴我你雖然現在還沒滿十八,但已經在道上混了十七年啊黑·幫小少爺。”

 這下南乙似乎被逗笑了,嘴角微微揚起一絲弧度,秦一隅忽然有了一個重大發現。他朝南乙走來,猛地靠近,“原來你有半邊梨渦啊。”

 他的靠近總是缺乏分寸,一個不留神就會竄到面前,鼻尖幾乎要抵上鼻尖。笑起來的時候,眉眼會彎起,過長的兩叢睫毛半遮住瞳孔,讓人看不透眼底的情緒。

 “再笑一個我看看。”秦一隅的語氣輕飄飄的,帶著幾分慫恿。

 南乙沒照做。

 他解釋了上一個問題:“年初放假的時候,我騎車跑山,在妙峰山的彎道正巧碰見一事故,當時那個大哥人昏迷著,我搭了把手,把他送去了醫院。他醒了非要給我錢,我沒收,他人很仗義,說以後在北京城裡碰上什麼事兒了都別怕,讓我找他。”

 秦一隅樂了,心道你小子長著這麼一張面癱臉,內心倒是挺熱心腸的,天天滿大街助人為樂,不知道還以為副業是蝙蝠俠。

 “然後呢?他就一直罩著你?幫你到處收拾人?”

 南乙的語氣始終很淡,好像只是在轉述其他人的事:“也就兩次,一次是為了你的事。”

 “還有一次呢?”秦一隅好奇追問。

 “我自己的事兒。”南乙沒說透。

 秦一隅倒也沒追問,只笑道:“那這大哥確實挺實在,遇上事兒真願意幫忙,挺喜歡你的。”

 南乙又道:“出院之後他請我吃飯,叫了很多人,才知道他有個弟弟,是他爸媽老,他認識我,問我還記不記得他。”

 秦一隅眼睛都睜大了,“喲,這麼巧呢。”

 “嗯,他弟在港城讀書,和我一個高中。”南乙頓了頓,“他說,之前他被人欺負的時候,我幫過他。”

 “你幫了小孩兒自己都不記得了?”秦一隅笑了。

 你不也一樣?南乙心道,還不止一次。

 “聽你的口音我以為你是北京人,沒想到是在港城上的學。”秦一隅看著他眼睛。

 說到這裡,南乙也望向他,停頓了一秒,簡略又平常地回答:“高中在那兒。”

 拋問題的遊戲秦一隅終於玩累了。

 而面對他的探究欲,南乙卻習慣性說一半留一半,例如他初中其實在北京,是秦一隅最熟悉的中學,只是後來轉校了。

 又例如,那個助人為樂的故事其實沒那麼巧合。

 是他,在幫了那個小男生沒多久,就親眼目睹他哥仇勝帶著人殺到了那所高中,狠狠教訓了那群垃圾。

 與人談論間,他聽說仇勝在北京混了很多年,又喜歡摩托車——這簡直是他當下最需要的目標人物——於是他想辦法摸到這人的騎行俱樂部,在網上看完了他們每一次騎友聚會的分享,最後,摸清仇勝每週五早上喜歡獨自去妙峰山騎行的習慣。

 跟了三次,守了三次,同樣的山路,同樣的彎道,同樣的安全距離,這些和凜冽的北風一起刻進南乙骨頭縫裡。

 到第四次,他剛出發,又被別的事絆住腳,遲了十幾分鍾,沒能完全跟上,本以為要失之交臂,誰知就是那次,仇勝竟然出了事。

 原本只是想接近,可誰知竟陰差陽錯救了他一條命,從此也搭上了這條人脈。

 在南乙腦中那張編織數年的、巨大的網中,這是很重要的一個節點。他需要一個人,幫他解決掉一些事,一些人。

 說不上是因為不想秘密被發現,還是不希望這種處心積慮的真實面目被知曉,在秦一隅面前,南乙下意識地隱去這些細節,只扮演一個無傷大雅的、執著的“粉絲”角色。

 “我發現你特喜歡走神,好像在想什麼很重要的事兒。”不知何時,秦一隅又坐到了桌邊,手肘支在桌沿,掌根撐著臉側,望著南乙,“你想什麼呢?”

 “沒想什麼。”

 秦一隅笑了,“那就是在裝酷。”

 南乙也被逗笑,慢悠悠點了一下頭,“行,那就是裝酷吧。”

 又看見那個淺淺的小梨渦了,真有意思,就一邊兒有,顯得彷彿他笑起來其實也只有一半的開心。

 秦一隅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我有時候也會走神,腦子裡就想殺人。”

 聽了這話,南乙笑得更明顯了,肩膀也跟著抖了抖,好像真的挺快樂的,過了好一會兒,他才緩下:“那我也在想殺人。”

 “你別學我說話啊。”秦一隅自己都沒察覺,每當他這樣講話的時候,語氣很像在撒嬌,“我認真的。”

 南乙笑容完全地斂去了,淺色的瞳仁很亮、很銳利,裡頭好像灑滿了碎玻璃片。

 “我也是認真的。”

 作者有話要說

 後面幾章都是感情線偏多,沒錯,某人自我攻略開始了

 收到大家對小劇場的喜愛啦!之後也會經常更新瘋樂小劇場的,可以當做crazyband比賽期間的一些選手日常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