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24章(第3頁)
“經錦衣衛核查,李家家主李廣金,且對朝廷還地於民策略不滿,為自身利益,蠱惑百姓,意圖挑起百姓與朝廷對抗,影響惡劣……
按大明律,杖一百,徒十年,三日後行刑,三日內家眷可找當地知縣申述!”
……
兩府七州三十八縣,足足有近百名士紳富商被抓,罪名多種多樣。
一大半是三日後直接砍了,一半都是杖刑,至少都是八十杖,估計也都是個必死的下場。
突如其來的驚變,百姓們只是短暫的驚愕後,開始歡呼雀躍了起來。
“這群人真是找死,朝廷都不深究了,結果他們關閉店鋪、漲價,以此來威脅朝廷,真以為朝廷不敢殺嗎?”
“哎,死了也好,將他們的家給抄了,估計又有很多百姓能買到地了。”
“抄他們的家,跟我們買地有什麼關係?”
“你到現在還沒有明白過來嗎?我們買的地是查抄秦王府和沒收士紳富商的,然後賣給我們了,現在查抄了這些人,不是一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