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24章(第2頁)
以這些罪名處死典型的士紳富商,就是告訴其他士紳富商。
你們看,朝廷本來不想深究的,結果非要搞事情,朝廷沒辦法,只能眾處,以平民憤!
說的難聽點,朝廷就是又當又立。
但話說回來,你不搞事情,朝廷也找不到你頭上來,對不對?
袁可立走了兩刻鐘後,兩千餘騎從西安城出發,直奔兩府下各縣。
而又有幾名軍士帶著袁可立的命令六百里加急送到了馬祥麟的中軍大帳,千餘軍士也出發了。
西安府商州商南縣,錢家府邸,百餘名軍士直接衝入府邸之中,只是片刻就將錢家家主給架了出去,關進囚車放在了菜市口。
“經戶部和大明國土資源管理局核查,商南縣錢家自萬曆四十六年到崇禎元年,陸續侵佔耕地到一百六十三頃,瞞報七十七頃,漏稅……
按大明律,斬,家產充公!三日後刑決,家眷如有不服,三日內可找本縣知縣上報!”
領頭軍士說完,又貼了兩張告示,上寫著某年某月侵佔誰家的耕地多少畝……,
這就是最直接的罪證,殺的讓百姓士紳富商心服口服。
鳳翔府扶鳳縣,李家府邸,同樣也被百餘名軍士衝入,將家主關進囚車,扔在了菜市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