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張俊完勝(第2頁)
雖然能顯示出書記的獨特權力,但也顯示出,他已經無法掌控常委會。
上級領導知道後,肯定會重新評估這個同志的領導水平,以及團結同志們的能力,從而影響到此人下一步的升遷。
陳國良感到一陣頭疼。
他雙手按了按太陽穴,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之後,緩緩說道:
“恭喜趙明科同志,順利當選縣政辦副主任一職,提升其行政級別為副科長!”
張俊長吁了一口氣。
其他常委也微微一笑。
還好,陳國良並沒有發瘋!
否則的話,打的就是一眾常委的臉。
陳國良並不是不想使用一票否決權。
而是覺得,在這麼小的人事議題上,使用這種權力,顯得特別的低級。
張俊只注重結果。
他提名的人選,最終獲得了常委的認可,通過了任命,這便足夠了。
接下來還有好幾項重要的人事議題。
可是陳國良抽了抽鼻子,忽然說道:“各位同仁,不好意思,我感冒很嚴重,頭痛欲裂,今天的常委例會,就開到這裡吧!剩下的議題,我們下回接著議。”
常委們表態過後,縣委書記陳國良,一直沒有總結陳詞。
一剎那間,常委會上的氣氛,緊張到了極點!
張俊透過煙霧,觀察著陳國良的反應。
陳國良連輸兩局,而且都是輸給張俊這個新晉的常務副縣長!
兩次的投票結果都是一樣,張俊拿到了十個與會常委中的八票!
這對陳國良的一把手權威,是一種巨大的挑戰!
陳國良在考慮,要不要動用自己的一票否決權。
在投票選舉或表決中,只要有一張反對票,該候選人或者被表決的內容就會被否定。
這種一票否決機制又稱為一票否決權。
掌握有一票否決權的人或者團體組織都是身處要職、舉足輕重的角色。
因此,擁有一票否決權是身份和權力的象徵。
最常見的一票否決,出現在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也就是五常。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27條,安全理事會對於其他一切事項之決議,應以九理事國之可決票,包括全體常任理事國之同意票表決之。
也就是說,即使該決議獲大部分成員國支持,常任理事國仍然可以行使一票否決權,使任何安理會的決議無效。
在我國行政規正職領導一般都兼任所在單位的黨委書記。
根據黨委議事規則,書記具有最終決定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一票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