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糯香藕餅的林妹妹 作品
第 391 章 病態社會(第3頁)
因此,我們應該重視兒童的成長環境,給予他們充分的關愛和支持。同時,對於已經表現出反社會傾向的個體,及時提供專業的幫助和治療也是至關重要的。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預防和減少反社會行為的發生,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還有就是這類人在幼年往往學習成績不良、逃學、被開除、漫遊、反覆飲酒、性放蕩、說謊、破壞公物、偷竊、違紀、對抗長者、攻擊人等表現。成長後情感膚淺而冷酷,脾氣暴躁,自我控制不良,對人不坦率,缺乏責任感,與人格格不入;法紀功能較差,行為受本能慾望、偶然動機和情感衝動所驅使,具有高度的衝動性和攻擊性;自私自利,自我評價過高,狂熱但不動人的行為;對挫折的耐受力差,遇到失利則推諉於客觀或者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為自己開脫,或引起反應狀態;缺乏計劃性和目的性,經常更換職務;缺乏良知,對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覺知;缺乏悔恨感與羞慚,不能吸取經驗教訓;多種形式的犯罪,趨向伴發藥物或乙醇濫用。
其實這些做家長的在發現孩子有什麼情況的時候就應該帶去檢查,然後接受治療。不要不當一回事,還有也不要一味的指責,這樣根本就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