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22 傳染病(第3頁)
上工潮一過,街上游蕩的人就不多了。
一名身穿制服的街警從老遠就看見了羅蘭,當即改道,從左側挪到了右側——即使右側有一攤水,裡面混著汙濁乳白的液體。
這條痕跡一直延伸到某棟房子的牆壁上,再向上,就是窗子。
“懶妓…”
他呵了口痰,吐進水窪裡,和乳白色的液體混在一起,腦中盤算著用什麼條例能找上門扣一筆錢。
約莫十來分鐘。
直到巡警不見了影子,沒長好的蛤蟆女士又觀察了一陣,才‘嘎吱’一聲重新打開門,鬼鬼祟祟遞來一個破口袋。
書被找齊了。
除了兩本盲文書和故事圖書,裡面還摻雜了些根本不適合孩子讀、孩子也壓根讀不懂的‘薄紙片’。
羅蘭沒把它們另外挑出來,結了賬,抱著書快步離開。
邊走邊心疼。
書實在太貴了。
就這些,還不是新的。
只買這一次。
這輩子。
「喜歡讀詩的瞎子。」
-我在郡上學會的第一個道理就是:別找麻煩,特別是在你看不見的時候。
羅蘭當然清楚那女人確實在書裡摻雜了一兩本詩集,還是沒名沒姓的、用破紙手寫私人釘黏的用來騙他的錢。
不過,什麼字不是字呢。
反正他都要學著看,學著寫。
在叔叔的藥鋪裡,並不是成天都那麼忙,也不是每個時,每個分都那麼忙。
他除了每天必須要把新鮮的草藥碾碎、包好外,剩下的都不是什麼力氣活:接待客人,以及,和來店裡的、叔叔的朋友閒扯。
除此之外,他有大把時間。
叔叔偶爾晚上會出去,帶著一身脂粉和黴味醉醺醺回來。
羅蘭不用問,視線裡的文字就會‘主動’提醒羅蘭,這老傢伙到什麼地方使勁兒去了。
「你那一百鎊沒準都被他花在這上面了。」
-不是‘我’的一百鎊,是泰利斯·柯林斯的遺產。
-和我無關。
在寫字之餘(他很快就會寫自己的名字了),他有空也會去威廉先生的鋪子拜訪,瞧瞧鞋匠小公主愛麗絲,沒事和裡克·裡奇、以及那群孩子們走街串巷:
孩子們不嫌羅蘭有‘傳染病’,等他們下了工,也是傍晚或夜裡了。
有時年輕人聚在一起,奢侈起來,還會買上一個便士的煙火放。
通常這麼幹的只有羅蘭。
男孩們會選擇肉糕或大人們嘴裡叼的酷件兒:香菸。他們也十分疑惑,一個瞎子買菸火是不是哪兒出了什麼毛病。
後來,愛麗絲‘點醒’了他們:
羅蘭是放給他們看的。
於是,他們對待這位盲眼朋友便更友善了。
總之,羅蘭過得挺開心,至少比在郡上開心的多。
直到幾天後的一個夜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