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386章 推翻重查(第2頁)
如果不出意外,十一點五十分應該是樊偉早在公司值班了。除非他因為某種原因在案發現場逗留,否則他根本不可能在現場碰見付民。
為了證實付民和蔣兵離開石埠大橋藏身地的時間,秦仁杰調取了石埠大橋周邊的監控錄像,發現付民等人經過石埠大橋的時間是晚上十一點二十五分,這就證實了付民和蔣兵在時間方面沒有撒謊。
付民從藏身地出發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左右,步行經過石埠大橋需要二十五分鐘,再從石埠大橋步行到錦屏路站需要二十分鐘,時間剛好是十一點四十五分左右,這就排除了付民殺害樊偉的可能性。
秦仁杰根據時間推算,樊偉從家裡出發去工廠值班,經過案發現場是十一點二十分左右,遭到襲擊時間正好是這個時候。那麼付民來到現場時樊偉已經倒在地上,他順手牽羊拿走了樊偉的手機,騎走了電動車。
付民不具備作案時間,這就意味著整個案子必須全部推翻重查,偵查工作必須從頭再來。這對秦仁杰來說可是一個不小考驗,經辦過無數大要案,許多疑難命案都難不倒的神探,卻讓一起長安這起命案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