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596章 行為可疑(第2頁)

 按照常理一夜之間失去三位至親,一般人肯定會沉浸在悲傷痛苦之中。一週時間內還不夠操辦喪事,怎麼可能有心思去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聶鶴雲的行為值得可疑,只是雲湖警局在調查聶鶴雲時,沒有懷疑他這一點,從而因為證據不足而放棄更深入的調查。

 秦仁杰發現了這個疑點後,立即展開偵查。吳海婷的母親說:“聶鶴雲有外遇,常常夜不歸宿,他既不關心我女兒,甚至還對她拳打腳踢。”

 雲湖警局扶青派出所曾記錄過聶鶴雲有家暴的歷史。有一次聶鶴雲和吳海婷發生爭吵,聶鶴雲還將妻子的電動車直接損毀。

 保險理賠,婚內出軌,家庭暴力等新線索的出現,充分顯示聶鶴雲有重大嫌疑。但此時他人不在雲湖市,如果沒有充足證據,根本就無法將他定罪。

 對於吳海婷案的偵查,雲湖警局的刑偵員都表現得不是很積極,他們做了大量的調查工作。也想破了頭,就是不能為這起離奇的殺人案做出合理的解釋。

 參與偵查的刑偵員老周說:“案發現場什麼線索也沒發現,拿什麼去找兇手。”

 雲湖警局刑偵隊長黃傑說:“吳海婷母女案剛開始定性為自殺,後來又定為他殺。在自殺和他殺之間,我們已經做了大量調查工作,可結果是一起密室殺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