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隨流雲 作品

第兩百九十一章 不要臉(第2頁)

 “我受不了了,我真受不了了,辯論竟然可以這個樣子的嗎?”

 何雪的臉都紅了,站起來憤然說道:“正方三辯你是在狡辯,用道德來對付道德這種手段,恰恰證明了道德的不理性,毫無道理可言。”

 “你以為法律就不是嗎?”

 楊辰猛然站了起來,同樣言辭鋒銳的道:“就在你們所崇尚的西方文明國度,用法律來打敗法律,是最普遍不過的正常操作,惡魔利用法律漏洞逃脫審判的例子比比皆是。”

 楊辰亮拿起一張白紙,上面寫著一個名字——安娜·巴赫邁爾。

 “1981年,就在西德呂貝克,一名具有j殺前科的惡棍,以無比殘忍的手段害死了只有七歲的安娜·巴赫邁爾,

 但是惡棍不但誣陷七歲的孩子引誘他犯罪,他的律師還以惡棍有精神病為由,證明惡棍無罪,

 而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惡棍上一次的前科也是同樣的行為,最終也是無罪釋放。”

 “”

 全場寂靜,這種惡劣事件在西方都是駭人聽聞,何況是在83年的內地。

 “你胡說”

 何雪顫抖著說出了一句話。

 他的辯論隊隊友當即驚醒,看著她嚴厲制止。

 這種話,不應該是一個辯手應該說的,因為這很可能是對方拋出來的陷阱。

 但李野在仔細觀察過後,就發現了何雪這個人性情激進,一旦被連續激怒之後,就容易失控露出破綻。

 果然,李野從桌子下面拿出了一張報紙遞給楊辰。

 這份報紙,是李野從港島帶來的,上面所刊登的案件詳情,正是一起在西方引起道德與法律碰撞大討論的案子。

 楊辰滿臉正義的舉起報紙道:“為了辯駁對方三辯對我的無端指責,我不得不出示證據。”

 “惡魔利用了法律的漏洞,以精神不正常為由,試圖逃脫審判,而在他即將再次成功的時候,七歲女孩的母親掏出手槍,在法庭上連開八槍把罪犯擊斃,

 如果你是那位母親,你甘願遵從法律,賠上自己的性命嗎?”

 “噢~”

 “嚯,這是哪裡的事情?”

 “你沒聽他說嗎?是在西德的呂貝克,呂貝克是一座城市”

 “那那位母親會怎麼樣?她為自己的女兒報了仇,卻要再多賠上一條性命嗎?”

 “唉,這麼說來,只是倚靠法律,還真是有漏洞的地方,所謂的西方文明,也不是完全優越的”

 現場眾說紛紜,無數的觀眾都被楊辰所說的案件所吸引,導致自己的意識被京大辯論隊暗中引導卻不自知。

 楊辰停頓了數秒鐘,等氣氛烘托的足夠強了,才揭開了結果。

 “那位女孩的母親,瑪麗安·巴赫邁爾女士的律師,同樣以精神問題為藉口,聲稱一個可憐的母親在法庭上看到了自己女兒的幻影,然後失手殺死了可惡的罪犯。”

 “法庭採取了律師的辯詞,只讓瑪麗安·巴赫邁爾女士在監獄中待了一年半,這就是用法律來對付法律,但法官判決的依據,你們認為是法律,還是道德呢?”

 “”

 “嘩嘩嘩嘩~”

 全場再次寂靜,甚至比上一次時間還長。

 然後,現場響起了掌聲,也不知這掌聲,是認為楊辰的舉例辯論非常精彩,還是讚揚那個逃脫法律制裁的母親足夠機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