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山村匪患(第2頁)
此時有了龐知縣的具體年份提醒,趙福生要想找到過往卷宗便十分便捷了。
她應了一聲:
“我稍後便去尋找卷宗看看。”
龐知縣行了一禮,接著說道:
“如果大人沒找到,我到時也可以請師爺抄錄一份。”
“好。”趙福生沒有推遲,向他點頭示意:
“你接著說。”
“是。”龐知縣恭敬的答了,才接著道:
“我在僱傭郭威之前,也曾打聽過他的底細,他家祖上四代都在封門村居住,早年記錄他們是湘南人,是因水災逃難至此地安家落戶的。”
因為是外來人口,一開始不好融入村子,很是老實。
到了郭威這一代時,郭家人已經老實得近乎有些窩囊了。
“他們人口簡單,膽子也不大,一些作奸犯科的事是半點兒不敢幹的。”
龐知縣這裡所說的‘作奸犯科’是指落草為寇。
封門村與黃崗村離得近,黃崗村走貨的人多,時常僱傭一部分青壯年為他們所用。
趙福生從武少春口裡探聽過,這些被走貨人僱傭的人手段不大幹淨——也就是說,這些村民並非老實的良民。
接下來,龐知縣說的話也驗證了趙福生的猜測:
“這些村民在平時就種地,一旦收成不好,或是聽到哪裡有貨郎入村,這些村民搖身一變,拿了武器便能變成匪寇,劫殺來往貨郎。”
龐知縣說起這些話時,臉色有些冷。
他身為朝廷命官,對於這些行事無法無天的刁民容忍度極差。
可惜萬安縣近幾年來越發不成氣候。
大漢朝日漸窮困,朝廷手中無錢,養不起兵丁,發放不起糧草俸祿。
萬安縣沒有朝廷養的軍隊,要想調兵剿匪,需要向上一級的徐州府申請。
而軍中貪汙成風。
若要請來這些大爺兵們,少不得縣府衙要準備大量金銀器物。
且隨著朝廷對於鎮魔司、地方駐軍將領的約束力下降,這些兵丁可非善茬,若是到時一來,失去控制,說不定是要殺人掠貨禍害女人的。
到時請神容易送神難。
之後萬安縣的數任知縣雖說明知封門村附近有匪徒,且村民苦不堪言,但府衙一直不敢向上州府部門申報,就怕到時後患無窮。
在這樣的環境下,封門村形成兩個極端:
“一是悍匪橫行,打家劫舍;一是老實良民,既要向朝廷繳納稅貢,又要時不時應付匪徒的劫掠。”龐知縣說到這裡,都不由嘆了口氣:
“這郭威就是這樣的‘良民’了。”
“這算什麼良民?”趙福生撫額:
“這簡直要被逼得走投無路了。”
“是,債臺高築。”
龐知縣點頭:
“他家窮得連當地的村長都不敢去催收,就怕一家子一時想不通,一根繩子了卻生路。”
“……”趙福生一臉無語。
龐知縣接著再開口:
“他家欠朝廷的稅賦不少,一年到頭借湊交了,剛到秋收時節,馬上催債的人就坐到他家裡了。”
正是因為如此,龐知縣才選了他——因為郭威沒有其他的路可走。
此時龐知縣允諾的三百文錢,旁人不敢收,對於窮瘋的郭威來說,卻是天上掉餡餅,什麼活都敢做。
“這郭威家風水不好,養不活女人,他爺孫幾代都喪妻,到了如今,他跟妻兒與他老父一道生活。”龐知縣大概將封門村的情況講完,又將事件的重心放到郭威身上:
“他跟妻子生了兩兒一女,但其中一兒一女都沒養活,剩了個小兒子,現今四歲,平日夫妻帶著。”
龐知縣說道:
“封門村之上是長條鎮管束,我通過當地鎮長找到了郭威,許諾讓他幫忙尋人入伍,先說給他三百文作酬金,後續如果他招來的人手不錯,一經府衙錄用,我便給他每人一文的好處費。”
“這個方法不錯。”
趙福生點頭。
龐知縣就笑道:
“郭威也滿意,當時拍胸脯保證說將事情辦妥,但哪知才過去十天功夫,他就反悔說幹不了。”
老知縣說到這裡,臉上露出為難之色:
“那邊鎮上替他傳口信的人說,他家裡有人失蹤了,不瞞大人,我初時聽這話,總覺得像是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