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秋月 作品

第1974章 張三出征,寸草不生(上)(第2頁)

  法官說道:“對不起,是我的失誤。那麼請打人案被告律師,暨詐騙威脅合同案、偷稅漏稅案原告律師發言。”

  羅律師向法官點點頭,轉向那吳律師。

  目光依舊從眼鏡上方看過去,臉上依舊帶著標誌性的壞笑:

  “我的當事人打人這一點,證據確鑿,這個我沒什麼可辯的。但是凡事都有個原因,我們要弄清他為什麼打人才可以來討論對他打人的懲罰。”

  “根據我們的調查,王毅打人的原因是,華天娛樂經紀公司下面的孫經紀和張家城簽了一份經紀合同,合同的抽成不是按體育和經紀合同來抽成的,而是按網紅經濟合同來抽成的。”

  那孫經紀的律師吳律師連忙說道:

  “我的當事人本來就是網紅經紀公司的經紀人,他們是按網紅來包裝張家城,的自然要按網紅經紀合同來抽成。”

  羅翔點點頭:“這一點我沒有任何疑義,我只是說闡明事實。”

  事實上,羅律師這句話並不是沒有什麼作用的。

  大家都知道張家城的事,他的故事很勵志,讓人感動。

  現在羅律師說出孫經紀借張家城來賺錢,就能讓人們心裡先對這個經紀公司和孫經紀產生不好的印象。

  看起來無關緊要的一句話,其實每一個筆劃裡都隱藏著上萬個心眼。

  羅律師接著說:

  “我所說的重點是,張家城去國王隊現場表演這件事,本來就是我的當事人一手促成的,與經紀公司沒有任何關係,而且來回的路費、食宿,所有的費用都是由國王隊安排的,依然與經紀公司沒有任何關係。他本來沒有絲毫抽成的理由,但是他們還要抽成15%。”

  “這根本不符合他們所簽訂的合同。”

  “在我對他們簽訂合同的細節調查之後,發現他們和張家城籤合同時有欺騙和威脅行為。比如他們曾經對張家城說過,如果不籤35%的合同,那麼他的經紀公司會封殺張家城,以後再也沒有任何經紀公司敢籤他。”

  “根據我國現行的《合同法》,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存在欺騙和威脅行為,那麼該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