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亂紅塵 作品
第一千二百七十五章 跑的太快也是錯(第2頁)
工和幾個歌手送回家,至於男的都是糙老爺們,是沒過癮約個小局繼續喝,還是自己回家往床上一躺各自隨意。
歌手和員工散了,劉宗勝手裡拿著一份名單進了星海大酒店的小會議室。很多人只看到老闆或者經理每天發號施令什麼都不幹輕鬆的一面。
但實際上老闆的確可以多賺錢可工作一點都不輕鬆。員工只要做好上面給安排好的工作然後等著領工資就好。可老闆和管理層除了要給員工安排工作之外,還要每天絞盡腦汁向著如何把公司管理運營的更好。
“這是你要的名單,這次大致篩選出來五個都是創作型歌手。並且每人現在都至少上交了三首新歌給公司質量還都不錯。這些歌他們雖然都願意把版權賣給公司,但卻希望自己是原唱。”
劉宗勝把手裡的名單遞給了楊東旭,每個名單上除了人名之外,還有目前歌手已經發布的歌曲,以及發佈歌曲目前的成績,還有寫出來沒有發表的歌曲的譜子。
“版權在公司就行,原唱他們願意唱就讓他們唱好了,甚至給他們這些原創歌手終身使用權也沒事兒。”楊東旭看著名單上一個個耳熟能詳的名字並不在意這些細節。
歌曲版權握在手裡就已經是握著最大的利益了,至於拿著版權不讓歌手唱自己創作的歌曲。從法律上面來說一點毛病都沒有,從實際利益來說其實沒多少好處。
首先如果有上寫活動邀請這個歌手去唱歌,那他只所以邀請是因為歌手和歌曲共同的原因。
你有版權在手固然可以讓歌手不唱這首歌了,可甲方會因為這麼一首歌,一個翻唱的歌手就花錢讓你去站臺嗎?也不見得吧。
所以版權最大的收益並不在原唱歌手是否還唱這首歌撈金上面,不讓原唱歌手唱自己的歌曲了,除了讓公司看上去吃相太難看之外,根本沒辦法獲得更多的利益。
與其在這些細微末節上苛刻,還不如想辦法把這首歌運營在其他地方多賺錢。比如說弄成yy空間的背景音樂,易聽音樂會員的福利,又或者弄成一些遊戲的背景音樂,等等。
楊東旭有大把的方法把歌曲進行變現盈利,沒必要非要糾結原唱歌手離開公司之後,因為版權問題就不能再唱這首歌的點上。
當然這是對於那些好聚好散歌手給的福利,至於那些跳槽的,甚至跳槽之後調轉槍頭找海納麻煩的,對不起咱楊少對於敵人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做心慈手軟。
所以好的條件可以給,也可以寫進合同裡面。但是享受好的福利的同時,相關義務和責任也必須要履行一下。
“按照之前的計劃儘快推進吧,歌曲宣傳方面多個旭日科技那邊溝通溝通,把網絡音樂這一塊做好。然後就是彩鈴和空間背景音樂盈利和運營方面的問題。
歌手是咱們公司的藝人,你不能對這一塊不瞭解就把工作都扔給旭日科技。歌曲熱度上來之後歌手開始進行商業演出,如果網絡宣傳也跟上,對雙方都有益。”
把名單仔細審核了一遍,連資料中歌曲的歌詞也沒有放過。確定這些都是能夠火爆大江南北的歌曲之後,楊東旭把文件遞還給了劉宗勝。
“這方面我會跟進的,不過有些技術
方面的事情我倒是想幫忙。可無論是我還是公司都沒有這方面的人才啊,之前的人才都打包送給旭日科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