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刺荊軻 作品

第四百八十三章 這是陷阱!

當天晚上,趙煦就拿到了探事司,緊急調查出來的一些事實細節。

 

看完之後,趙煦有些繃不住了。

 

“就這麼簡單?”他看向身前的石得一。

 

石得一低著頭:“暫時來說,事情就是這樣的。”

 

“去歲十一月末,濟州人(今山東菏澤鉅野)李雍入京告御狀,將狀紙投入登聞鼓院,其狀告濟州知州段繼隆,招人承賣空名狀……”

 

趙煦默默的聽著石得一的彙報。

 

案情最開始是很簡單的。

 

就是那個濟州知州段繼隆,腦子不知道怎麼想的,居然想通過賣官鬻爵,來賺些錢花花。

 

正好他手裡面有幾張空名劄子,只要寫上去就可以給人授官,就對外放出消息,自己的空名狀可以賣!

 

於是,這個李雍聽說了事情後,就準備好了段繼隆要求的錢財——大約一千貫。

 

誰知道,等李雍帶著錢上門要交易了,那個段繼隆卻出爾反爾,坐地起價,要價三千貫。

 

不止如此,段繼隆可能還搞了類似仙人跳或者黑吃黑這樣的套路。

 

總之是把李雍套牢了。

 

最要命的是,不久後,段繼隆就把他手裡的空名狀,賣給了其他人。

 

李雍這個‘老實人’再也無法忍耐,就索性頭一鐵,跑來汴京城要告御狀!

 

正好,當時開封府爆發了僧錄司受俅一案。

 

朝廷為了顯示公正,便允許百姓向登聞鼓院投遞狀紙。

 

這個李雍就花錢請了汴京的幾個訟棍,給他寫好了狀紙,送進了登聞鼓院。

 

然後,登聞鼓院看到狀告的內容,不敢怠慢,轉送了都堂。

 

都堂那邊一看這個案子。

 

呦!

 

賣官啊!

 

這事情本來應該是歸都堂

 

但偏偏,當時輪值的執政是章惇。

 

章惇多留了個心眼,就隨便讓人查了一下段繼隆這個人告身和在都堂的堂薄記錄。

 

這一查,就查出問題來了。

 

段繼隆的兒子,段處約,就是都堂

 

所以,把案子交給都堂來審理,不就是等於讓兒子去審老子嗎?

 

章惇怎麼會做這樣的事情?

 

於是,一簽押,直接用執政的權力,將案子從都堂、刑部、吏部、大理寺手裡奪走,丟去開封府。

 

這個時候,出現了第一個問題——當時蔡京被僧錄司的案子,搞得焦頭爛額,壓根沒有空處理其他事情。

 

就把案子交給了自己的副手,開封府推官胡及審查。

 

並要求胡及向章惇負責、彙報案情。

 

而胡及和段處約是同年的進士。

 

段處約於是找上了胡及,許給三千貫的好處,請求胡及把案子拖下去。

 

胡及答應了,拿著段處約給的錢,打點了上下。

 

真的將案子用程序拖住了。

 

第一塊多米諾骨牌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