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五章 還不如讓呂惠卿來呢!(第2頁)
大概內容就是這些,上報日期是元佑元年春三月癸亥(初六),也就是十八天前。
趙煦算了算時間。
“閏二月戊申日,到三月癸亥,差不多十五天,十五天時間,呂嘉問便在當地建立起一個可以履行職責,並和土司對接起來……”
“呂嘉問還真是人才呀!”趙煦喃喃自語著。
在這個時代,要從無到有,在一個大宋從未真正建立實際統治的土司地方,建立起一個官署的難度,自然是極高的。
哪怕這個官署的職責,只有經濟方面的權利。
但要說服土司,這本身就是個難題。
而呂嘉問做到了!
只用了十五天時間!
確實厲害!
不愧是當年能在幾個月內,就把市易務建起來的人才。
現在,趙煦開始期待,呂嘉問明年開始每年都能在交趾北方刮多少地皮了。
想了想,趙煦就對馮景吩咐道:“準備筆墨,我要給呂嘉問寫手詔。”
馮景楞了一下,然後迅速低頭:“諾。”
沒一會,相關的筆墨紙硯,就已經準備好了。
趙煦走到書案前,坐到為他身高特製的椅子上,提筆蘸墨,開始寫下文字。
皇帝直接給地方官員下手詔,其實是不合規矩的。
在大宋傳統上,皇帝手詔下達的對象,一般只有:宰執、樞密使、親王。
其他大臣,嚴格意義上來說,是可以直接拒絕這種沒有經過翰林學士/中書舍人草制,給事中複核,宰執用印簽押的詔書的。
一句:此亂命也,臣不敢奉詔,就足以讓皇帝尷尬到摳腳。
然而問題是——很少有人敢拒絕接受皇帝的詔書。
有宋以來,有這樣膽量的人,十個指頭是數的清楚的。
因為,皇帝尷尬了是會殺人的。
得罪皇帝的人,皇帝有一萬種辦法,讓他生不如死。
頂多,把人整死後,掉幾滴鱷魚的眼淚。
然後用一句:朕只是小小的任性了一會啊,朕也沒有想到會這樣啊!
事情就打發掉了。
難道還有人能追著皇帝要個公道?
而在大宋,這種皇帝手詔直接干涉地方或者有司事務的事情,被稱為‘內降’。
趙煦提筆揮毫,很快就寫好了手詔內容。
檢查了一遍後,他拿起自己隨身攜帶的私人印璽,在其上用印。
然後,趙煦將它交給馮景,囑託道:“將此手詔密封后送通見司,命通見司將此手詔,送廣西章相公處。”
呂嘉問現在還是向太后的逆鱗。
趙煦也不好直接給呂嘉問下詔,只能通過章惇轉達了。
“諾!”馮景領命而去。
趙煦則眯著眼睛,看向南方。
“廣西的戰報,再過幾天也該入京了吧?”趙煦想著。
這是即位後嚴格意義上的第一戰。
去年呂惠卿打西賊的左廂神勇監軍司嚴格意義上來說,只是一場邊境衝突。
宋軍只是打贏了,但並沒有在橫山中開拓出什麼據點,也沒有對西賊的邊境城寨進行過什麼毀滅性的打擊。
像這樣的衝突,在漫長的宋夏戰爭中,發生過無數次,不值一提。
但章惇南下就不一樣了。
只要打贏了,趙煦就會立刻讓汴京新報這臺宣傳機器開動起來。
標題他都想好了——五千王師下交趾!
五千禁軍,就拓土千里,打服一國。
只要汴京新報將這些東西用不同方法,從不同角度重複一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