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刺荊軻 作品

第775章 躁動的御史


 
  呂陶派去跟蹤的人,很快就回來了。

  “察院,小人查清楚了……”對方湊到呂陶跟前:“方才那人喚作:陳十二,是本廂的廂典王茂實的小妾之弟……”

  呂陶聽完,眯起眼睛來:“竟是本廂廂典的人!”

  本已平靜的心臟再次撲通撲通的跳動起來。

  呂陶甚至感覺,自己已經看到了一張通天的階梯,在他面前出現。

  開封府的廂吏?還是本廂的廂典?
  呂陶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這可是一個很敏感的群體!
  而廂吏、和尚、道士,組合在一起,更是一瓶對外戚來說堪比砒霜的毒藥!
  可不要看開封府的廂官體系是承襲自晚唐五代的廂官體系,就下意識的認為,這就是一個和唐五代的基層廂官一樣的制度。

  只承擔著治安、防火的職責。

  實則不然!

  就像畢仲遊所說——諸廂小使臣,雖帶督察盜賊,其實分管估計家業,取問病人口詞,並檢驗救火等雜務,不類捕盜之官。

  這汴京城的廂吏,從太祖之後,就已經從州郡的那種治安官,轉變成了地頭蛇!

  所有廂吏,都是駐在本廂本坊,與街坊鄰居朝夕相處!

  他們是汴京城的細小血管。

  也是趙官家們的耳目與口舌!
  而從先帝開始,他們的身上開始揹負更多職責。

  先是熙寧三年,先帝下詔——詔京城裡外雪寒,老疾孤幼無依之人,令開封府分擘於諸福田院住泊,於額外收養。仍令推判諸廂使臣依舊福田院條約看驗,每日依額內人給錢!
  元豐五年,因感入京商賈及士人,窮困得病,無錢醫治,常常病死於京中,先帝再次下詔:令開封府諸廂使臣各轄二人,凡商旅窮獨被病者,錄名醫治,會其全實,為賞罰法,人月支合藥錢兩千。

  當今天子,廣福田院之設,令太醫局分於諸廂設診,以治孤寡老幼無依之人,並免診錢。

  就是從先帝的這些善政上發展而來。

  同時,諸福田院中孤兒,最終都會被挑選,然後被汴京新報收走,剩下的則送諸作坊為學徒。

  也是以承先帝之德政,廣祖宗之宏德為名,出封樁庫錢,並命開封府、太醫局、福田院實施。

  實際負責具體工作,進行甄別、上報、核實的,就是這些廂吏。

  此外早在先帝即位之初的熙寧元年,先帝就已經下詔,強化了開封府廂吏的權力——以京朝官曾歷通判、知縣者為諸廂勾當公事,凡鬥訟六十以下情輕者許得專決。

  這就是將開封府諸廂坊的民事糾紛、鬥毆,都交給各廂坊的勾當本廂公事官處斷。

  先帝起初的設想是很好的。

  合天下州郡能臣之力,將京城建設成真正的首善之地。

  奈何,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這個美好的設想,徹底落空了。

  原因很簡單。

  文臣,都是流官。

  任期都很短,尤其是開封府的文官任期,特別的短。

  過去,權知開封府幾乎是一年換一個。

  好多人,甚至連半年都做不滿就已經高升或者獲罪出知了。

  不止是權知開封府如此。

  開封府的所有中高級文官,都是這樣的。

  流水的開封府,鐵打的廂官吏。

  故此,在實際上,本該屬於廂勾當公事的‘鬥訟杖六十以下得專決’的權力,自然而然的落到了那些廂吏手中。

  便是來了一個想做事的能臣,成功的將權力從這些廂吏手中收回。

  但,要不了多久,這位能臣就會迅速高升。

  而繼任者則會迅速的將前任搶回來的權力,再次拱手送出去。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外戚與廂吏,而且還是本廂的廂吏有染,就顯得很刺眼了。

  尤其是,這個外戚在同時,還與和尚、道士,糾纏不清。

  僅僅是這一點,只要報上去,那這駙馬就要百口莫辯,成為天家眼中的‘可疑外戚’。

  忠誠不絕對,就是絕對不忠誠!
  但,想要靠這種捕風捉影的事情,扳倒一位駙馬,天子的親姑父,還是有難度的!
  然而,有了彈劾的內容,要是不彈劾,就像在勾欄聽曲,人家小娘子都已經投懷送抱了,但自己卻已在賢者時間。

  渾身難受啊!
  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