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的寧靜 作品
第一百九十一章 阿珍!你來真的呀?
最後,蔡噓鯤只能認栽離開。
接下來的一週之內。
蔡噓鯤的身影連續幾天,都徘徊在雲丹城各大彩票店店外。
不是他不想進去消費。
而是,他在店門口看到了一個統一款式,統一材質,統一材質的‘對外公告’。
公告欄的中央位置,掛著蔡噓鯤的頭像。
下面寫著一行字:狗與此人不準入內!
週五這天上午。
蔡噓鯤正在教室內上課。
門外,忽然敲門。
進來了兩個發院的工作人員。
“請問,蔡噓鯤同學是在這裡上課嗎?在的話,麻煩出來一下,這裡有你的傳票!”
蔡噓鯤當場驚了,懵逼地看了看講堂上的老師,有愧疚的看了一眼不遠處位置上坐著的姬詩雨。
隨後才跟個罪犯似的,低著頭走了出去。
“蔡先生,我們發院對你多次短信提醒,你是沒收到信息嗎?”
蔡噓鯤眼裡冒煙道:“我犯了什麼法?你們為什麼要讓我在全體師生面前丟人?”
工作人員苦笑道:“短信上都有說明的。”
“我從未收到過什麼短信。”蔡噓鯤理直氣壯道。
工作人員猜測道:
“或許是你的手機設置了干擾模式?”
"當然,這個已經不重要了。"
“我們接到富滇集團對你的提告,說你未能及時轉賬集團公款,他們在法律之外,額外給你了三天的轉賬期限!”
"現在,三天是時間已過,拿好,這是發院對您下達的強制執行書!"
“......”
轟!
蔡噓鯤只感覺眼前一黑,整個世界都黑暗下來。
等他清醒過來,便聞到了一股刺鼻噁心的腥臭味。
此時的蔡噓鯤,
已經被幾個好心的同學拖回了男生宿舍,丟進了宿舍的衛生間內。
旁邊的水龍頭,正嘩啦啦地衝洗著他的褲管。
他的口袋裡。
被人塞了一張判決書。
判決書大致內容如下:
要求蔡噓鯤將上週日在彩票店所得的八十多萬款項,按照分配比例,在48小時之內打進富滇集團賬戶。
如果蔡噓鯤逾期不執行,將會按照九龍國挪用公款罪對他進行常規定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