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魚 作品
第九百零一章 不要(第2頁)
扈輕憐惜摸上他的頭髮,這個孩子,是想到他自己的情況,生了憐憫。
說:“那個女子要什麼?”
扈花花:“供養她唄。”
扈輕點點頭:“看在孩子的份上,這個要求倒不過分。”
“嗤,我信她嗎?挺著個肚子可憐兮兮說養不起孩子,眼淚掉幾滴誰都覺得是我無情。我一直懷疑當日究竟是怎麼回事,畢竟我的衣服也不是那麼好脫。有本事她拿出錄影來啊。”
話一說完,就見扈輕用無語和鄙夷的目光看她,彷彿在說:渣男!
誰家好人那啥的時候錄像哇。
呃,錄像…咳咳。
扈花花懊惱的揪頭:“反正她肚子裡的孩子是我的血脈之外,沒有別的證據。”
扈輕更無語了,dnA都通過了,還要什麼有力證據?
“媽,我要不要把那個孩子殺死——我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她說:“不用問人家女方的態度?”
扈花花冷漠:“她打不過我就沒資格反對。”
妖族的規則很簡單,誰厲害誰說了算,不受情感的羈絆。很無情,但,很瀟灑。
扈輕在腦子裡轉好幾道彎,才把自己的思量和顧慮剔除,用妖族的規則去看這件事情,立時簡單很多。
“你拖到今天都下不了決心,是怕我們覺得你冷血?”
這的確是扈花花真正在意的地方:“媽,當年那種情況你都收留了我,還把我養得這麼好。若我拋下骨血,比那個渣男好不到哪裡去,你會不會覺得白養我一場?”
扈輕看著他的眼睛,失笑:“這怎麼一樣。相同的情況遇到不一樣的人會結出不一樣的果。”
她把扈花花拉起來,兀自笑個不停:“當年啊,我真不知道你是什麼。小小可憐的奶狗崽,我帶你回家是當寵物養的。”
狗兒子嘛。
扈花花便笑:“至少媽是養我,不是想吃我。”
扈輕一頓。
扈花花:“...不是吧?”他不可置信的叫起來,“你想吃我?”
“咳咳咳,別瞎說。咱家不吃狗肉。就那什麼,家裡剛好砌了個烤爐,那口子比你——咳咳,你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