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七章 兩位“螭吻”(4)
數月之前,趙飛指揮一群大秦銳士,將紅衣主教埃蒙斯剁成肉泥之後,也取走了埃蒙斯身上有價值的東西。這些戰利品裡面,包括名為《律令·聖言》的神聖之書,以及埃蒙斯自己的“聖十字劍”。
按照趙飛以前的作風,他會把最好的戰利品留下來,增強自己的武器庫,次一點的則上繳總局。
神聖之書《律令·聖言》是非常好的法器,可這件法器的指向性實在太強了,如果他在戰鬥中把《律令·聖言》拿出來,豈不是在告訴所有人,紅衣主教埃蒙斯是他幹掉的?
所以,趙飛毫不猶豫地把《律令·聖言》上繳了。
總局方面,也覺得《律令·聖言》是個燙手的山芋,不管配發給哪位外勤特工使用,都有可能暴露其身份,或者招來異端裁決殿的針對性報復;所以,總局將《律令·聖言》放在到拍賣會上,進行公開拍賣。
一來甩掉這個燙手山芋;二來以這種半暗示式方式告訴異端裁決殿:埃蒙斯就是我們幹掉的,至於是哪位特工幹掉的,你們永遠不知道!
後來,聽說《律令·聖言》在拍賣會上被一個神秘的外國買家,耗巨資給買走了。不用問,那個神秘外國買家,就是來自於神聖教廷。
至於另一件戰利品——埃蒙斯的“聖十字劍”,原本趙飛也考慮將其留下來給自己使用,可是經過謹慎的考慮之後,趙飛還是將其上繳了。
原因很簡單:雖然“聖十字劍”是聖裁官的標配,每一位聖裁官都擁有一把屬於自己的量產版“聖十字劍”,某些聖裁官在世界各地丟失“聖十字劍”,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可是埃蒙斯作為紅衣主教,又是“逆光殿”一脈的頭子,他自己的“聖十字劍”肯定會有所不同,這柄“聖十字劍”的指向性,並不比《律令·聖言》差多少。
既然在自己身上發揮不了什麼作用,還不如上繳算了。
只是讓趙飛沒想到的是,總局方面對於埃蒙斯的“聖十字劍”,並沒有像《律令·聖言》那樣,直接扔出去拍賣,而是將其保留了下來,還往裡面充滿法力,並讓甄燁帶著這柄“聖十字劍”來到美國,與貨真價實的“逆光殿”聖裁官卡門,進行硬碰硬的激烈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