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月影島舊案分化成功
西本健拿著名片,看了又看,“如果我指證他,會怎麼樣?”
“他是指誰?”
“川島。”
“你是說川島英夫先生?”
“是的。”
談判專家裝模作樣,“西本健先生,我並不是來調查案情的,我只是想讓您幫忙看看,警方和川島英夫先生的協議是不是能說動他。”
“我也不是要談案情,我只是要找律師諮詢一下,如果我自首,然後指證川島,我會怎麼樣。”
“那得看是什麼事件了,如果只是暴力事件,警方並不缺證人,不會給你特別的優待。”
西本健咬牙,“麻生圭二的滅門案。”
談判專家不動聲色,“如果是那個的話,我勸你不要自首。”
“為什麼?怎麼說?”
“那是死刑,最多給你無期刑,最後判決起碼二十年刑,假釋會在十五年後。”
“那川島這個又怎麼說?”
談判專家搖頭,“川島英夫先生這個,我不清楚是怎麼回事,只能推測他不是兇手。”
“什麼意思?”
“一個案子可以有主犯,從犯,他想必只是從犯,量刑自然就輕了。”
西本健很惱火,“再輕也不是這樣吧?難道因為他有錢!”
“請冷靜,”談判專家說道,“本質上這與錢無關,只是實際體現出來的是錢而已。”
西本健搖頭,“我不明白。”
談判專家解釋,“簡單說就是,受害人需要一樣補償,而現實是除了錢,沒有別的東西能夠衡量所有的東西。”
“表現出來的就是,給足了錢,受害人願意妥協,那就可以獲得相對較輕的判罰。”
西本健質疑,“人命也可以?”
談判專家感慨,“不得不說,法律上是的,一條人命的賠償價格是有數目的,比如工業事故,客機墜毀。”
“首先是保險公司,然後是公司。”
“但哪怕最後查出來是失職,法律上也不會要求一命賠一命,而是賠錢。”
“根據各種計算方法,得出一個方案,然後再談判解決。”
“當然,故意殺人是另一回事,所以才有死刑存在。”
“以麻生圭二的滅門案來說,如果證明是他殺,主謀兇手必定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