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包裡有隻熊 作品

第八十八章 案件結束(第2頁)

  那時候的訊問已經有了嚴格的規定,排在第一的就是不能動武,這是紅線,絕對不能碰。

  “特審”的全稱就是特殊審查。特殊在哪裡?就是民警在二十四小時的監控之下,除了動用武力以外,可以任用任何手段進行訊問。

  不過一直在執法第一線遊蕩的老刑警們自然有很多種辦法繞過去。

  那是一起殺人案,至於案情什麼的,當時還是作為工具人登場的陳書沒有資格翻看。不過他當時在意的不是這起殺人案件,而是坐在他眼前已經整整三天沒有閤眼的犯罪嫌疑人。

  那時候的公安工作還是崇尚“口供至上”的偵查理念,什麼“零口供定罪”、“毒樹之果”都還停留在紙面上。

  過了這麼多年,當時所發生的大部分事物,陳書已然選擇性地遺忘,不過當時那名嫌疑人的平靜至深的眼神,至今還存留在腦海裡。

  警車駛出看守所大門,坐在副駕駛座的陳書喃喃自語道:

  “心不能軟,手不能狠,用嘴審案子,用心救他們。”

  他一直相信大部分人都能救,但某些人,真的還有救的必要嗎?

  ......

  公園路,中山派出所

  回到所裡已經是下午五點多,距離食堂晚飯飯點堪堪過了二三分鐘,朱超然停好車,嚎叫著就撒腿奔向了辦公樓後面的單位食堂。

  其瘋狂之程度,不知道的人看到他這狀態,絕對會以為是家庭突變......

  在車上和王崇明聯繫好的陳書信步走到二樓治安辦公室。

  王崇明坐在沙發上,拿著水杯悠悠地喝了一口:“這兩天倒真的是辛苦你了。昨天那場景,我差點就想跑到局裡再申請延長二十四小時呢。”

  一般來說,公安對於嫌疑人的傳喚時間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但是對於一些案情複雜的,派出所辦案民警可以向公安分局申請再延長二十四小時。m..cc

  簡單來說,就是辦案民警最長可以把人留置在所裡四十八小時。

  不過作為基層執法單位的派出所的可悲之處就在這裡。興許民警可以再延長二十四小時,但是萬一在這延長的時間段裡,轄區內又爆發了重大案情怎麼辦?誰去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