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包裡有隻熊 作品

第七十七章 中山王哥(第3頁)

  第二,由於協警是沒有執法權,所以如果在案件的辦理中出現問題或者事故,民警將會承擔絕大部分的責任和後期的處罰。

  作為深刻理解王崇明謹慎辦案性格的陳書,其實話裡的意思簡單概括就是一句話:

  這案子,你王崇明一個人,不該辦。

  王崇明轉過頭來,看著眼前黑壓壓的一片人,哭喪著臉說道:“你以為我想啊。本以為是聚眾賭博,結果摸進去一看是開設賭場。這賭場老闆不知道哪裡學的雙十一優惠政策,搞個每局抽水一元引流!

  還有,你別看這裡蹲著的人多,桌子上飛的也就萬把塊錢。你說他們是怎麼想的?就是在家看國足也比玩這個刺激啊。”

  陳書撇撇嘴:“那就撤唄,下回再搞嘛。”

  王崇明攤攤手:“撤的時候被‘眼睛’發現了。這地兒我盯了老久,這下要是撤了,這窩點肯定飛。所以我一不做二不休就幹了。不管怎麼樣,這人數應該是夠刑拘標準了。”

  陳書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敢情今天自己過來不是佔便宜拿指標,純純的被反殺了一局。

  “王哥,這刑拘標準是夠了。但是這麼大群人,就我我們倆人做指認筆錄,那得做到猴年馬月啊。”

  王崇明嘴角一勾,認了慫。

  不愧是不打無準備之戰的王哥,王崇明,前面的鎮定原來都是埋了引我過來的後手。

  賭博罪或者開設賭場罪刑拘的情形之一就是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的。

  陳書掃過人群,看見了一位面熟的胖子,東州市舊貨調劑市場的一個檔口老闆,鄭老闆,鄭天佑。

  後者也注意到了他,眼神裡閃過濃濃的哀求,尤其是見到附近的警察對其甚是尊重。

  陳書心裡一樂,轉頭對王崇明說道:“看見一熟人。這下好了,這案子估計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