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 另一專題(第2頁)
帶著這一些疑問,曾省長自然要開這個專題會。
不過,這個會議不是清查其中的問題,他而是對分管的副省長李永明提出:“這塊地出讓通過招投標沒有?”
李永明道:“是經過招投標確定的。”他還對當初如何運作,如何進行招標,作了許多說明。
曾家輝點頭,“好,既然通過了,那為何拆遷之時,有關費用要由省財政墊付?”
對這個問題,李永明低頭不答,但他有意無意的拿眼瞟了一下袁平俊。
曾家輝看在眼中,繼續問道:“招標之後,除開了投標時交的那一點投標保證金,其他開發保證金又為什麼沒及時打到財政帳戶上?”
“還有,省政府辦公大樓不建,這只是整個開發項目佔的五分之一,其他子項目又為何遲遲不見動靜?”
“……”
面對一系列的問題,李永明知道自己作為分管領導,不回答也不行,“當初確定八方公司中標之後,省政府也開過一次專題會議,重點是為了扶持民營企業,考慮民企貸款融資難問題,由財政進行墊付……”
曾家輝接過李永明的話,“既然是墊付,那就有一個時限問題。可是,一來墊付到了現在,企業還沒歸還這筆錢;二來省財政有能力墊付嗎?你們拖著全省教師大半年的績效工資,卻為開發商墊付拆遷補償款,這說得過去嗎?還有,你們挪用中*央轉移支付的專項資金來墊付,這合法嗎?”
話到這一步,參會的袁平俊不好繼續沉默了,他道:“省長,省財政為八方公司墊付這筆錢確實有些不妥,我作為分管財政的領導,當初只一心從扶持民營企業、爭取早點解決省政府辦公用房這個角度去考慮問題,處置不當。這個錢,原定是兩個月內由八方公司償還。可是,因為省政府辦公大樓不建了,八方公司提出,他們其他商業開發因此受影響。一是總體規劃設計要調整,這個耽誤了時間。二是政府大樓不建設,行政中心不擺到預定位置,其他商業建築的價值也就隨之下降,企業方面提出了置疑,導致政府與企業之間存在一個協商的時間差,因此耽誤了還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