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而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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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背景,曾省長完全相信開發商早在某個月黑風高之夜,就讓手下人連房帶人一起“搬遷”了。

圍繞這個背景,曾省長倒是作了深入瞭解。

首長是開發商的背景!

曾省長帶著劉小根與鐵芒,在路人的指引下,去了“光明大科”房產公司,辦公室裡只有幾人辦公,“經理在嗎?”

曾省長帶著劉小根與鐵芒,在路人的指引下,去了“光明大科”房產公司,辦公室裡只有幾人辦公,“經理在嗎?”

一名工作人員說:“不在。”

“哪去了?”

工作人員疑惑的打量了幾人一眼,“外出了。”

“哦。”

曾省長抬頭打量了一下牆上掛的工商登記資料,1991年1月1日核准註冊,為外商獨資,註冊資本4000萬港幣,董事長姓叫林光明。

怪不得叫“光明大科”!

曾省長沒有急著對事件進行調查,而是先對開發商的情況作深入瞭解,他去了工商行政管理廳,瞭解光明正大公司情況,董事長林光明是香港人,已經快60歲了。其履歷顯示,其曾在香港一家貿易公司和投資有限公司擔任過總經理職務,並受後者指派到三江擔任“光明大科”公司董事長。

一個細節是,在光明大科工商登記生效前的1990年12月28日,該公司便已經三江省規劃和建設部門批准,獲得了三江省三環路片區舊城改造工程。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在1991年至2000年長達10年的時間裡,公司並未啟動該項目。

在此期間,公司因資金原因造成營業執照年檢遲延,並經過一場官司才重新拿回了開發權。工商資料內一份《情況說明》表明,由於不能提供完整驗資報告,光明大科公司2000年年檢因故遲延。也就是說,在登記註冊10年後,註冊資金仍未到位。三江省工商管理廳2000年1月下發通知稱,逾期不繳清出資,將吊銷該公司。

曾省長還通過其他方面瞭解到,另一場官司則差點讓光明大科公司失去這個項目。2000年2月,三江省國土資源廳以地塊一直閒置為由,作出收回該宗土地使用權決定。後經省高院終審判決,公司才重獲該舊城改造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