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而立 作品
820 路邊辦公(第3頁)
而且,人有時候還犯賤,你越對他客氣,他還越是瞪鼻子上臉。你板下臉來,可能他反而“草雞”了。打一個不恰當的比方,你把對方當回事的時候,他可能不把你當回事,可你把他不當回事的時候,他可能覺得這算是那麼一回事兒。
青合縣林場的幾個職工一上訪,市委曾書記就熱情接待,還讓車來接到縣裡好好招待著,這事要是一旦宣揚出去,估計不僅是林場職工,那什麼下崗失業工作、代課教師、離退休幹部什麼的,估計全都得思考是不是可以上訪一下,別說自己還真那麼一點小事,沒事也不要緊啊,見一見市委書記,享受一下這種接待,今後吹牛皮也有得話說,是不是?
李剛的這種擔憂,說起來也有些道理。
現在實情確實如此。一般官員處置上訪事件,大多都是漠不關心,不予理睬,最多的時候,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哪兒來的上訪人員,就讓哪個地方的信訪部門來把人接走,再讓地方上來個什麼“包案”制,保證人員不出當地,事件不出問題,慢慢消化解決。一些重要的上訪,上級可能會讓機關工作人員簡單定期過問一下處置情況,報送領導看一看。對於一些無關緊要的上訪,打發走了人,其他的就不了了之,今後能不能想起都難說。
領導不“有意”重視,雖然有些為政不當,但從某種程度上來講,確實能減少一些群眾的無理糾纏。這就好比上面的政策,出得再好,可在下面落實出了新情況,不但沒能達到預期效果,可能反而增添新的矛盾糾紛,道理是一樣的。
通俗的辦法上不得檯面,但往往管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