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而立 作品

第7章“責任”(第3頁)

第二,我這個縣委書記是被公安局“逮”到的。我上任之前,到平起縣的要害部門和下面鄉鎮轉了轉,本想悄悄的來,可一不小心就暴露了,讓公安局給“逮”了個正著,這說明我們的基層綜合防控體系非常嚴密,還是很不錯的,這給了我做好平起穩定工作的信心。

第三,我來的首要任務就是抓好全縣穩定工作。我不想搞全縣幹部大會的見面儀式,而是選擇這個穩定工作大會,是因為平起的穩定處在重要關口、面臨嚴峻形勢,工作非常重要而緊迫。沒有穩定的環境與安寧的局面,又何談脫貧發展。縣委、縣政府需要你們的全力支持,我更是需要大家的幫助。”

略微停頓了一下,曾家輝喝了一口茶,開始正式講穩定工作要求。

“剛才,賈縣長對維穩工作所作的動員部署是縣委、縣政府集體研究的意見,我完全贊同,請大家認真抓好貫徹落實。這裡,我只想強調一下安全穩定工作的責任問題。”

“我查了一下今年的幾起事件,最典型的責任事件,也是讓我最深思的有兩件,這兩件發生在同一個月,相隔僅僅20天時間。”曾家輝揚了揚手中的兩份資料。

“一件是安全事故。5月8日,小莊鄉政府舊辦公樓拆除時發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00餘萬元,是一起典型的安全責任事故。在這起事故中,主要存在三個環節安全責任不到位的問題:一是鄉黨委書記、鄉長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不到位,將項目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相應資質的個人;二是分管領導、工作人員的安全監管責任不到位,沒有督促施工方制定施工方案;三是施工方的管理責任不到位,違規作業。這三方如果有任一方、任一環節責任到位,事故完全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