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大司馬這個保守派有點怪(第2頁)
戚繼光在北方已經十四年之久,北虜都知道他的為-->>
人,相比較李成梁那個痞子,戚繼光是個好人。
戚繼光在板升城外殺了五千附逆作亂亡命之徒,對他的名聲沒有任何的危害,因為那些趁亂作祟之輩,都是該死之人。
“那就依先生所言。”朱翊鈞認可了張居正的做法,九年了,張居正終於幹了一件奸臣該乾的事兒,阻塞言路,以極為強硬的態度,壓制言官,不讓他們對復套之事胡言亂語。
之前的河套的確是入不敷出,但現在大明有寶岐司,再拿出中原圈養牲畜的辦法,這河套不敢說盈利,但收支平衡還是完全能夠做得到的,可所有的佈置都需要時間才能生效。
朱翊鈞對這些奏疏也是煩不勝煩。
朱翊鈞趁著廷臣們沒有往外掏奏疏的空檔開口說道:“前些日子,大宗伯翻出了一本嘉靖二十二年的奏疏,是兵部條陳守京師五事,彼時兵部尚書內閣輔臣翟鑾領兵部上奏,這五件事,分別是會推大將提領京師、召集遼東宣府大同能戰之將、遴選營兵每營三千、稍給武將事權、廷議廟算給餉。”
“先生看過這本奏疏嗎?”
朱翊鈞發現,這五件事,張居正在萬曆初年幹了四件,連每一營軍兵數目都對得上,唯獨這個會推大將,沒有做。張居正不能這麼做,最合適的大將軍人選是戚繼光,戚繼光是他張居正的門下,主少國疑,張居正這麼幹,不是攝政,是篡位。
很多事,只有皇帝能做。
“回陛下,的確看過,翟司馬當時言清汰舊營,京營只需十營三萬即可。”張居正點頭說道,他的新政也不是他一拍腦門就想出來的,多數也都是嘉靖新政的延續。
“當初這件事為何沒有做成?”朱翊鈞疑惑的問道。
張居正思索了一番開口說道:“重振京營銳卒,自嘉靖二十年後,反反覆覆數次,其實原因很簡單,沒人出這個錢,不是沒有,而是沒人出。”
道爺玄修要錢,嚴黨貪墨橫行要錢、東南平倭蕩寇要錢,徐階為首的清流乾脆說沒錢。
不是沒有,是沒人肯出。
“怪不得了。”朱翊鈞搖頭說道:“怪不得自俺答入寇後,大明邊方瞞報成風,動不動就謊報軍情,這朝廷喪事喜辦,邊方也只能如此應對了,喪事喜辦啊,終究不能把喪事變成喜事。”
嘉靖中後期的時候,北虜入寇都是能瞞就瞞,瞞不住再想辦法輸賄逃避,朝廷都不肯面對,邊方軍衛上報也是討嫌。
“這喪事喜辦不可取,喜事喪辦,自然也不可取,賞罰不明,才會國失大信,戚帥有汗馬之功,朕有意待其凱旋後,晉奉國公以彰其赫赫之功。”朱翊鈞圖窮匕見。
他提起翟鑾當年的重振京營五事疏,可不是臨時起意,而是確定給戚繼光封公這件事,張居正看病前口頭答應了,這正是開始了走流程。
“陛下聖明。”張居正既然看病之前就答應了,那自然沒有反悔的道理。
朱翊鈞看向了曾省吾問道:“兵部以為呢?”
“臣以為甚善。”曾省吾選擇了贊同。
張居正看病這件事,在京師傳的很玄乎,說是張居正不同意給戚繼光封公,才導致了皇帝盛怒,那天通和宮御書房吵架的聲音,都傳到了龍池,皇帝盛怒之下,以看病為由,罷免了張居正的首輔。
但是從張居正看病之後,陛下每日都過去詢問,一連七日,直到張居正痊癒,這傳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皇帝和元輔都商量好的事兒,兵部沒有理由去反對。
“禮部呢?”朱翊鈞看向了萬士和問道。
“戚帥,為社稷之衛,不二心之臣,當世無兩,本應如此。”萬士和選擇了贊同,陛下本來想封鎮國公的,但萬士和勸阻了皇帝,改名為了奉國公。
也不是戚繼光的功績-->>
不配鎮國二字,實乃是武宗皇帝朱厚照,在應州之戰後,以軍功封了自己一個‘鎮國公’,朱厚照有個馬甲叫朱壽,為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
鎮國公到這一步,也算是隻能封給皇帝的一種特殊加爵,就像在大唐,李世民之後,再無天策上將。
奉國公這三個字還是萬士和給陛下了幾個名號,陛下選的。
奉天中興推誠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右柱國、左軍都督府左都督、京營總兵、徵虜大將軍、奉國公戚繼光,是禮部確定的正式官名錶述。
這很重要,這是確定戚繼光名分的大事,禮部沒有絲毫的馬虎。
功臣名號+散官號+勳+職官+差遣兼事官+爵+人名,算是確定了戚繼光的完整封號。
自張輔封英國公後,大明唯一一次封公是天順元年給奪門之變的石亨封公,那一次連個正式官名錶述都沒有,草草了事,很快石亨就被明英宗給清算了。
萬士和也是從洪武、永樂年間的封公聖旨中,最終確定了正式官名錶述。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利,故君子之名必正。
戚繼光封爵這件事,基本上已經完全確定了,只等戚繼光凱旋之後,舉行典禮即可,朱翊鈞下旨印綬監製作公爵印綬和服飾,下旨禮部準備典禮諸事,算是徹底走完了廷議的流程。
廷議通過之後,六科廊和都察院言官,還能上諫封駁聖旨,但涉及到戚繼光,言官只會避而不談。
打瞌睡的朱翊鏐忽然精神了起來,因為廷議正式開始廷議朱翊鏐大婚之事,朱翊鏐眉飛色舞,雖然沒有表態,但他真的很高興,大婚之後,萬國美人就可以吃了。
“太后懿旨潞王大婚,宮廷欲用金三千八百六十九兩,青紅寶石八千七百餘顆,銀十萬兩,珊瑚珍珠兩萬四千餘顆,鳳冠霞帔等物共計需要677800餘兩,累加冠、潞王府等,合計九十萬銀有餘,誠然國用稍足,然臣以為不可如此奢靡。”張居正拿出了大明會典,這是他作為總裁修的會典。
按照皇明祖訓,大明國初時,親王大婚,御賜金五十兩,珍珠十兩即可。
張居正也沒別的意思,陛下大婚的時候,用的是鎏金器,到了潞王光是黃金就3869兩,李太后還是過分寵溺潞王了,又對陛下過於嚴苛,張居正作為內閣輔臣,輔弼陛下,自然要說這件事。
“花的是宮裡的錢,外廷大臣就沒必要分說此事了。”馮保作為司禮監大璫,自然要反駁一句。
馮保能言會道,拿著儒家經典打儒學士不在話下,氣人經更是出神入化,只是反駁一句,其實他也有點底氣不足,真的這麼幹,京師的珠寶都要被買空了!
“內帑充盈。”朱翊鈞平靜的說道,手握四百萬銀幣的皇室,就是如此的闊綽,李太后之所以要擺這麼大的場面,和她出身有關,她跟著父親逃亡到了京師,而後入了裕王府做了宮婢,一步步爬到了現在尊號太后的位置。
李太后自己生活不算奢靡,把嚴厲給了朱翊鈞,把寵愛給了朱翊鏐,願意擺擺場,讓小兒子日子過得舒服點,也是為了面子。
朱翊鈞想了想,也沒反對,她又不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