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二百八十一章 既然我淋了雨,沒道理讓你還舉著傘(第3頁)

    自然而然,一些概念,也在皇家格物院的帶領下,逐漸的展開,比如地球,比如地軸,比如四季變化的原因等等,而一個爭吵甚至蓋過了大彗星的到來,那就是地球是宇宙的中心,還是太陽是宇宙的中心,很多人圍繞著這個命題爭的面紅耳赤!

    朱翊鈞很喜歡這種熱鬧,自己和王夭灼偷偷躲在文華樓,這個皇宮裡的最高處,用千里鏡看著城中的熱鬧,奉王殿那邊在大宴賜席,朱翊鈞過了九爵之禮就選擇了離開,而奉王殿的側殿,兩宮太后和命婦們在交談,王夭灼現在還不是皇后沒有冊封,不適合一直拋頭露面,一對璧人,躲在文華樓裡打量著京師的一切。

    鰲山燈火的鰲山,是一個紮起來三丈高的巨型燈車,上面掛著五顏六色的宮燈,偶爾還有煙火從鰲山上噴薄而出,在空中炸裂,照亮歡慶之人的臉龐,照亮他們的笑容。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

    朱翊鈞和王夭灼說著一些事,一個痛罵賤儒對國家的危害,佔著茅坑不拉屎也就算了,別人幹活,賤儒還要罵,簡直是沒有道理,而王夭灼則是說著格物院裡的瑣事,張居正的兒子張嗣文和狀元郎焦竑為了一個問題吵的很是厲害,甚至還大打出手了一番。

    “那張嗣文和焦竑不是好友嗎?焦竑科舉還是拿了全楚會館的腰牌,居然和張嗣文吵起來了?甚至還動手了?”朱翊鈞呆滯的問道,他完全無法想象兩個斯文人打鬥的場面。

    “吵的厲害了,就會打起來,爭執不下,還要不停爭執,動手之後,又彼此懊悔,若非皇叔給他們說和,現在還不說話呢。”王夭灼眼睛都笑成了一個月牙,對於打架的事兒,格物院也是津津樂道,因為這件事很是稀奇。

    朱翊鈞頗為感慨的說道:“和好了就是。”

    朱翊鈞和王夭灼在聊天,而樓下的張宏和馮保也在爭執,爭執的內容,則是老祖宗和二祖宗對於一些宮規的要求產生了分歧,二祖宗張宏以為宮規就是宮規,必須要嚴格執行,任何不遵守的人,就要受到懲罰,而老祖宗馮保的意思是宮規當然要遵守,但是也要有圓滑的地方。

    兩人爭執的起點,是廊下家的一個小黃門和一個宮婢做了對食夫妻,對食這個詞就很妙,小黃門是宦官,沒有鈴鐺,自然沒有夫妻之實,但是排遣一下寂寞,還是能用對食去解決。

    而這個對食夫妻在對食的時候,失手打翻了燭臺,點了廊下家的一間房,而這對對食夫妻按宮規就該都沉井的,可是馮保的處置則是一人打了二十杖,饒過了他們。

    “咱們守著陛下,一點都馬虎不得,又不是你的徒子徒孫,為何要這般迴護,若是太后和陛下知道了,怕是有你好看,哼。”張宏嗤之以鼻的說道。

    “你怎麼知道太后和陛下不知道呢,這番處置是陛下的意思,你韁繩勒的太緊,馬就跑不動被你勒死了,不懂不要亂說。”馮保則是得意洋洋的說道,一看張宏就不知道其中的詳細,這代表著他馮保這個老祖宗還能當下去。

    “陛下知道?”張宏一愣,還以為是馮保私做主張,看來不是。

    馮保樂呵呵的說道:“要不你上去問問?”

    “為什麼啊,陛下為何要放過這兩人呢?”張宏一頭霧水。

    “張弛有度你懂不懂?陛下的意思是讓我張弛有度,平日裡呢,暴露出問題,才不至於在大事中出現紕漏,一味的高壓,只會出現憎惡。”馮保把陛下的訓誡拿出來說事。

    什麼是大事,涉及到了陛下的都是大事,不涉及到陛下的不要過分的苛責,不斷的暴露出小問題,在大事上才能更加遊刃有餘,說起來也是道爺在嘉靖二十一年壬寅宮變的歷史教訓了。

    一味的嚴苛,就只剩下了憎惡,當憎惡不斷累積之後,就會爆發出來。

    而且小事糊塗的目的其實也是在篩選隱患,找到宮裡的漏洞,防止出現大事。

    張宏認真的思慮了一番,如果說平日裡極其嚴苛,導致宮人在皇帝大婚的合巹酒裡放上那麼一點毒藥,即便是陛下沒事,那王夭灼要是毒死在陛下面前,那陛下一定會變成一個冰冷的石頭,很快皇帝的不幸就會變成皇宮的不幸,京堂的不幸,天下的不幸。

    前段時間,御酒房宮婢偷酒,因為宮禁森嚴,偷到的國窖也賣不出去,大約是私下裡偷喝,馮保也沒有過分懲罰,把人扔進井裡一了百了,而御酒房有紕漏,讓馮保對御酒房的管理更加上心。

    張弛有度,過分的苛責的後果,結果就是壬寅宮變。

    既要也要還要,就是什麼都得不到,馮保只要宮裡的貴人們安危。

    “你啊,學著點吧。”馮保樂呵呵的說道,二祖宗就是二祖宗,想當老祖宗,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爆竹聲聲辭舊歲,煙花朵朵迎新春。

    禮部又叫嚷著讓皇帝親自前往東郊迎青帝,也就是迎春,迎春禮也是祭祀之一,朱翊鈞派遣了大祭司徐文壁代為祭奠。

    迎春禮之後,就是大明官署結束輪流值班,開始上班的日子,而皇帝也來到了文華殿,繼續御門聽政。

    呂調陽坐在最左邊的位置上,打開了手中的一本奏疏,清了清嗓子,而後嚴肅的說道:“吏部部議奏稟,革除傳奉官和義官補官之價。”

    “自正統以來,大明設義官,近年補官之價甚廉,不分良賤,納銀四十兩即得冠帶,稱義官。且任差遣,因緣為奸利。故皂隸、奴僕、乞丐、無賴,皆輕資假貸以納。凡僭擬豪橫之事,皆其所為,僅長洲一縣,自成化元年年至弘治改元,納者幾三百人,可謂濫矣。”

    掃舊弊,也是新政的重要環節。

    義官補官之價,就是大明的賣官鬻爵,自正統年間設立,而且價格是四十兩就可以得到冠帶,甚至可以有差遣,就是掌握權力,義官補官之價,起因就是因為聚斂奸利,所以這些一些無賴之輩,也會貸款繳納,而後得冠帶後,僭越豪橫,為禍鄉野。

    到底納了多少,沒人知道,因為這筆錢不過朝廷,地方也是一筆糊塗賬,這就是模糊處理法,一旦選官任官不明,就會出現模糊地帶,模糊之後,誰再想弄清楚,就是難如登天。

    收緊選官的入口,就是今年吏治的核心內容,而且極為重要,朝廷也不查清楚因為知道查不清楚,直接革罷此項,以絕後患。

    好多讀者詢問這本書成績如何,均訂已經超過了9990,已經快要萬訂了,成績很好,求月票,嗷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