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六十五章 連綿不絕的攻勢



 戚繼光在喜峰口殺退了董狐狸,生擒了卜哈出,大同總兵馬芳在虎峪口,關隘被破,胡虜飽掠而歸,這件事,張居正本身只打算派遣非晉黨出身的李樂為首的御史前往查看,能把監察的權力從朝廷伸向宣府大同,在張居正看來,本身就是一種成功。

 可是,張四維非要畫蛇添足,非要去腐化李樂,手段盡出,威逼利誘把李樂摁在地上要李樂跪著當官。

 這就犯了張居正的忌諱,他眥睚必報,李樂玩了一出身在曹營心在漢的把戲,把張四維給耍了,這就來到了張居正進攻的環節。

 “兵科右給事中張楚城,論總督尚書王崇古,誥命不宜用金字,上奏請奪毀。”張居正說起了第一事,王崇古女兒的誥命用的是金字,這是不符合規矩的。

 金印王爵專用,而金字誥命王妃專用,王崇古身上並沒有任何的爵位,使用金字是僭越。

 你姓王,你不是王,敢用金字誥命?!

 王崇古聞言面色大變,他帶著求助的目光看向了楊博,希望楊博出來說句話,把這個彈劾平息下去。

 王崇古的女兒嫁給了楊博的兒子楊俊卿,楊俊卿是隆慶四年的武狀元,在錦衣衛北鎮撫司衙門任事,是緹帥朱希忠手下的提刑推官。

 楊博聽聞張居正如此說,滿是感慨,最終還是俯首說道:“陛下,臣慚愧,臣子楊俊卿所為,新鄭公當國之時,我兒僭越,還請陛下降罪,褫奪功名,削官身,回籍閒住。”

 楊博沒有跟張居正嘮嘮叨叨,直接跟月臺上讀書的陛下認了罪,這是實打實的罪名,胡攪蠻纏,只會讓自己陷入更加尷尬的境地。

 楊博選擇了束手就擒。

 朱翊鈞放下了鉛筆,坐直了身子,看著楊博平靜的問道:“楊太宰何時知子僭越禮法?”

 “事後方知,還請陛下明鑑。”楊博到了這個份上,選擇了實話實說,這種細節根本不重要,他兒子僭越禮法大罪,他教子無方,就應該受到牽連。

 “何人僭越?”朱翊鈞看著楊博再次詢問道。

 楊博俯首說道:“我兒楊俊卿、王少保、前元輔高拱、司禮監秉筆太監陳洪,四人所為,此乃專擅重罪,還請陛下嚴懲不貸。”

 “如此,元輔先生以為應當如何?”朱翊鈞看向了張居正詢問道。

 張居正俯首說道:“回稟陛下,臣以為理應收回楊俊卿夫人的金字誥命,楊俊卿、王少保罰俸一年為宜。”

 “嗯。”朱翊鈞一愣,張居正這麼好說話嗎?

 就收回金字誥命,就罰俸一年?這就完了?!

 這個處罰實在是太輕了。

 楊博顫顫巍巍的站了起來,甩了甩袖子,跪在地上,頭埋得很深,俯首說道:“陛下,臣慚愧,臣教子無方,更生朋黨相稱舉,毀離親戚,專擅權勢,臣乞請陛下譴黜老臣。”

 “楊太宰這是何意?連收回金字誥命,都不願意嗎?”朱翊鈞聞言,語氣一變,冷冰冰的問道。

 “臣不敢,臣竊為治人者,蒙主上先帝不棄,薄有微功,常自詡遭險而愈彰,履盛而不溢,出入將相、文經武緯,為天下倚安之臣,偶爾以鞠躬盡瘁自詡,今日看,不過笑話一則,徒增笑柄,臣請致仕,誠望陛下準臣乞骸骨歸鄉。”楊博的聲音裡帶著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