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羅森 作品
第六百四十六章 去京城
週五這天下午。
林峰一家人去了京城。
京城現在有林傑,二寶跟四寶,倒也熱鬧。
米飯超級喜歡小寶,每次都粘著這個小姐姐,想要一起玩。
這次去京城,林峰把小寶的玩具整理了一下,適合小寶的拿去消毒,回頭給小寶玩。
這下玩具有二寶做的,有買的,價格不低。
看著都是好的,不玩扔了又有些可惜。
他以小寶的名義捐了一部分,又給米飯帶去了不少。
小孩子長的很快,衣服和玩具是換的最勤的兩樣東西。
這不,前段時間溫小雅買的玩具,才過去了一天,兒子就不愛玩了。
溫小雅家境殷實,沒鋪張浪費的習慣。
林傑也是,夫妻二人在同齡認識的人中,算是非常低調的。
窮養兒富養女,打小孩子穿的都是其他小朋友的小衣服。
溫母有些不滿,埋怨女兒太節約。
溫小雅笑著解釋。
“我覺得這樣挺好的啊,人家穿過的小衣服又軟和,而且小孩子長得很快,也不用浪費那個錢。”
“再說了,你看林傑大哥,人家家裡這麼有錢。”
“小寶穿的,還是二寶小時候的呢!”
“這些,也都是大寶和四寶穿過的,收拾的乾乾淨淨。”
“米飯穿他們的,寓意好一點也沒錯。”
溫母拿過來看,的確乾淨軟和,隨後也沒再提這件事。
現在小雅穿的衣服,大多數都是當年大寶三兄弟們,穿剩下的。
他們到機場已經是晚上九十點。
大寶,四寶和林傑開車來接他們。
四寶那悍馬真的是越看越帥,二寶砸吧嘴,“回頭我也買一輛。”
四寶嘿嘿一笑,“可以啊,我們可以越野比賽。”
林峰抱著迷迷糊糊的小寶,坐進林傑的車裡。
“大寶和四寶來就好了,你來做什麼?”
林傑笑了笑,把車裡的音樂關了,怕吵醒小寶。
“哥,這次不住酒店了,住我和小雅之前的老房子,你看要的不?”